上海,李先生加班到深夜,因懒得做饭点了份外卖卤羊肉,原价近300元,用券后127.25元。他吃完放冰箱,次日吃完剩骨想给狗啃,掰开发现骨头缝里全是蛆虫,吐了一宿。找店家赔偿,店家竟质疑是他自己放虫讹钱,李先生起诉了店家,最终通过蛆虫细节戳穿谎言,判店家赔1000元。 (来源:极目新闻) 据悉,凌晨时,李先生还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忙碌,他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起来,加班到这个点,实在懒得做饭了。 李先生平时就爱吃卤味,那浓郁的香味、软糯的口感,总能让他满足,他拿起手机,被一家店的卤羊头吸引住了,原价近300元,用券后只要127.25元,这价格太划算了,他毫不犹豫地下了单。 送到后,李先生打开包装一看,卤羊头色泽红亮,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肉嫩入味,汁水在口中四溢,他吃得那叫一个香,不知不觉就吃了大半。 不过这羊头分量实在太大,他实在吃不下了,便把剩下的放进了冰箱,打算第二天接着吃。 第二天,李先生从冰箱里拿出剩下的卤羊头吃完后,看着那堆羊骨头,他心想,家里的狗平时就爱啃骨头,这羊骨头正好给它解解馋,于是他开始清洗羊骨头。 可当他掰开一根骨头时,只见骨头缝里密密麻麻全是蛆虫,白色的蛆虫在骨缝里蠕动着,李先生想到自己这两天吃的肉,胃里瞬间翻江倒海,他扔下骨头,冲向卫生间,趴在马桶上狂吐起来,整个人都虚脱了。 第二天,李先生强撑着身体,拍下那些带着蛆虫的羊骨头照片,然后联系了店家,要求赔偿。 他期待着店家能诚恳道歉并给予合理赔偿,可没想到店家不仅拒赔,还质疑是李先生自己放的虫子,想讹钱。 李先生吃了这么恶心的东西,店家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反过来污蔑他,他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了法庭。 那么,店家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店家提供有蛆虫的卤羊头,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店家提供的卤羊肉骨头缝里有蛆虫,这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是店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不新鲜、变质的食材进行卤制,店家在食品加工、储存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食材生虫。 店家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卤羊肉作为食品,出现了蛆虫这种严重问题,直接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店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购买食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营养需求,而食用有蛆虫的食品,可能会引发身体不适、疾病等健康问题。 店家质疑李先生自己放虫讹钱,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店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名誉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店家存在故意,其目的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通过污蔑李先生来转移责任。 店家实施了诽谤行为,即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开质疑李先生自己放虫讹钱,这种言论可能会在公众中造成对李先生不利的评价。 店家的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名誉权,给李先生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 店家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对于店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对于店家侵犯李先生名誉权的行为,若李先生因此遭受了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店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审理时,仔细查看了李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证据,还对那些蛆虫进行了分析。他们发现蛆虫是黑色的,而且身上有卤煮的痕迹,这说明蛆虫是在卤制过程中或者卤制后不久就出现的,根本不可能是李先生自己放的。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店家的谎言被彻底戳穿。他们原本还想着抵赖,可现在再也无话可说。最终,经过审理,判决店家赔偿李先生1000元。 按照判决,店家需承担赔偿金额100%的责任,即全额赔偿1000元,店家只能乖乖地掏出了这笔钱。 店家为了那点利益,不惜用劣质的食材,还污蔑消费者,这种行为实在让人不齿。而消费者在遇到这种问题时,也应该像李先生一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上海大师赛那“尖叫姐”的瓜真是越吃越扎心!真不是有俩钱、懂点进出口贸易就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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