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与丈夫认识几天就闪婚了,2024年12月10日进行了婚检。可谁曾想

文史小将 2025-09-23 16:26:37

黑龙江,一女子与丈夫认识几天就闪婚了,2024年12月10日进行了婚检。可谁曾想,一个多星期后,婚检中心突然发来通知,说女子丈夫有梅毒病史。女子要求丈夫给个说法,万万没想到,婆婆得知后,竟以女子侵犯隐私为由,要求自己儿子和女子离婚,并让其返还全部的20万元彩礼,可法院并未受理此案。目前,女子也起诉离婚了,并且表示拒绝返还彩礼,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 据光明网9月13日报道,黑龙江的李女士(化名)到了适婚年龄,但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 家里人开始着急了,父母经常念叨:“你都这个年纪了,该考虑成家了。” 尤其是亲戚聚会时,总免不了暗示她赶紧找对象,家里人甚至担心她会成为所谓的“大龄剩女”。 这种压力让李女士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她渴望自由和自我发展,另一方面又不想让家人失望。 于是,父母开始频繁为她安排相亲。 每次相亲前,李女士都会忐忑不安,她虽然相亲很多次,但是还是不习惯这种场合。 直到那一次,她遇见了张某。 张某给人的第一印象很老实,不善言辞,也不喜欢多说话,但每次李女士问他问题,他都耐心回答,不急不躁,显得沉稳而可靠。 相亲结束时,李女士心里竟有一丝出乎意料的舒适感,没有往常那种紧张和焦虑。 两人礼貌地交换了联系方式,李女士发现自己居然期待后续的交流。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们断断续续地通过微信和电话聊天。 张某不多话,但总能在关键时刻给出恰当的回应,李女士也慢慢放下戒备,开始分享自己的生活和心情。 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相处,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男方父母一看有戏,立马拍板,不仅彩礼给得痛快,还表示“陪嫁什么的都不需要”,就图个尽快完婚。 去年12月10号,两人在同一天办了两件大事,婚检、领证。 连体检结果都没等,就火速开启了同居生活。 可谁能想到,加速婚姻的催化剂,转眼就成了点燃矛盾的导火索。 12月19日那天,婚检中心的电话让李女士彻底懵了。 电话里,工作人员郑重地告诉她,张某在此前曾患梅毒,即便已经治疗痊愈,也意味着他过去的病史需要她知晓和谨慎对待。 李女士顿时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一直以来,她对婚姻充满期待和信任,却没想到自己被隐瞒了这么重要的事实。 心里的失落与愤怒交织,让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随后,李女士和丈夫张某一同前往医院复查。 医生在仔细检查后确认,张某曾感染过梅毒,但目前已经痊愈,不存在传染性。 面对这个明确的医学结论,张某终于低声承认,自己婚前确实患过梅毒,并且接受过系统治疗。 李女士忍不住质问丈夫,为什么在婚前隐瞒这么重要的病史,而对方的回应却出乎她意料,要求她向家人保密,不准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更令她困扰的是,婆婆随后因为家庭琐事频频对她恶语相向,语气尖酸刻薄,甚至不断怂恿儿子提出离婚,同时索要彩礼。 今年年初,张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返还全部20万元彩礼。 可是,法院在受理后作出裁定:“婚姻存续期间无法处理彩礼返还问题,需先解除婚姻关系”。 裁定书中还明确指出,若男方为过错方,彩礼可少退或不退,为李女士保留了争取权益的法律空间。 随后,李女士坚定地以“丈夫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她在诉状中详细列出了婚前隐瞒病史、婚后婆媳矛盾、精神压迫等一系列事实,强调自己没有任何过错。 李女士明确表示,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尽量少退甚至不退彩礼。 目前,李女士的案件已进入一审阶段,她每天都在焦急等待判决结果,既希望法律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望这段痛苦的经历能尽快画上句号,让自己开始新的生活。 得知李女士的遭遇后,网友的看法各不相同。 “这是男方的过错,我认为两人没有同居的话,女方退还彩礼钱百分之60,40%作精神补偿,如果同居了就不应退钱,以防得病后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结婚是人生大事不能草率行事,在双方不了解的情况下,实在不能闪婚出了大问题后悔就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冲动是魔鬼。”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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