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杭州女教师林某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某教师涉嫌卖

窗边守望晨曦 2025-09-19 13:23:45

2024年11月26日,杭州女教师林某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某教师涉嫌卖淫的不实言论传播至名为“果冻局长群”的三人微信群,该群成员为其与父母组成的家庭群。两天后,她又在名为“仙女下凡”的三人闺蜜群中重复传播该信息,并通过微信单独发送给赵某某。不实内容经二次传播后迅速扩散,对受害教师的名誉、工作及身心健康造成显著损害。受害教师系天台中学入职不久的班主任,事件导致其情绪受创,但教学工作未中断。 台州天台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后认定,林某的行为构成诽谤且情节较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警方对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的林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决定。林某不服处罚,于2024年12月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案件原定于2025年9月24日开庭审理。 涉事微信群中,林某的闺蜜张某(培训机构音乐教师)未被处罚,另一闺蜜王某(当地编制内教师)被同案行政拘留2日。私下参与传播的教师李某被处4日拘留,但因怀孕未执行。林某主张三人微信群具有私密性,言论不会导致受害者社会评价降低,警方则强调信息扩散的实质危害。 此案并非孤立事件。2023年浙江台州曾发生类似案件,张某、李某编造“中学女教师被校领导猥亵”谣言,引发网络传播后被刑事立案。2020年杭州“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便利店店主郎某与何某编造不实信息,导致受害者吴某遭受“社会性死亡”,最终两被告以诽谤罪获刑一年、缓刑两年。公安部2023年公布的十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显示,全国公安机关全年查处大量利用黑客技术、雇佣水军、曝光隐私等手段实施的网络暴力案件,部分案件造成受害者抑郁、自杀倾向等严重后果。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网络用户不得传播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微信等平台《使用规范》亦明确禁止制作、传播不实信息及侵犯名誉权的内容。林某案中,警方依据信息扩散后果而非传播范围定性,凸显法律对网络言论责任的严格界定。 目前,天台县教育局已介入协调,学校为受害教师提供心理辅导。天台县公安局拒绝进一步置评,法院将通过司法程序判定行政处罚合法性。此案再次警示: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三人微信群等私密场景的言论同样受法律约束。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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