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杨女士诚信经营钢材生意,8月28号接到66吨盘螺大订单,收20万定金后

梅姐说法 2025-09-11 10:06:34

河南郑州,杨女士诚信经营钢材生意,8月28号接到66吨盘螺大订单,收20万定金后发货并收到尾款。可次日账户被山西警方冻结,采购人失联。原来采购人遭电信诈骗,货款是赃款,杨女士求助记者,民警称若货款与案件无关3天内解冻退还。 杨女士一直做着钢材生意,她诚信经营,在业内口碑相当不错,生意也还算稳定。 多年来,她靠着辛勤的努力和良好的信誉,积累了不少客户。 今年8月28号,她接到了一个66吨盘螺的大订单。 对方在电话里语气爽快,很快就和杨女士谈妥了价格和交货细节,并且毫不犹豫地打了20万定金过来。 杨女士看到定金到账,觉得这又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她没多想,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迅速安排工人把货发到了商丘。 发货后,对方也很守信用,很快就把尾款打了过来。 杨女士看着账户里多出来的钱,满心欢喜,觉得自己的努力又有了回报。 然而,好景不长。 8月29号,也就是发货后的第二天,杨女士像往常一样去查看账户,却发现账户被山西警方冻结了。 她一下子就懵了,赶紧联系银行询问情况。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资金可能存在问题,让她联系警方了解详情。 杨女士立刻联系采购人,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采购人在电话里说会去核实情况,让杨女士别着急。 可两天后,当杨女士再次联系采购人时,却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电话打不通,信息也不回了。 此时,杨女士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钢材已经发出去了,货款却被冻结了,就连市场方的卡也被冻结了。 她看着空荡荡的仓库和被冻结的账户,完全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无奈之下,杨女士只好向记者求助。 记者了解情况后,立刻联系了山西警方。 从警方那里得知,原来采购人遭遇了电信诈骗,杨女士收到的货款是赃款,警方要追缴退给被害人。 杨女士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她明明是正常交易,怎么就成了新的受害者呢? 她辛辛苦苦做成的生意,不仅没赚到钱,还惹上了这么大的麻烦。于是,她又向本地警方求助。 本地警方告诉杨女士,让她和山西那边好好沟通,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交易是合法的。 还告诉她,山西警方如果需要配合调查,得发函过来。 同时,警方也提醒她,以后进行大额交易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一、山西警方冻结杨女士账户并追缴货款作为赃款,这一做法在法律上有何依据? 山西警方冻结杨女士账户并追缴货款作为赃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在这个事件中,采购人遭遇了电信诈骗,杨女士收到的货款是诈骗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赃款。 警方为了追回被害人的损失,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权对涉案的财物进行冻结和追缴。 杨女士虽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这笔货款,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笔钱属于违法所得,警方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二、杨女士正常交易却成受害者,她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杨女士在这次事件中,本身并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她诚信经营,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与采购人进行交易,在收到定金和尾款后发货,这些都是符合商业规则的行为。 然而,她疏忽了一点,就是在进行大额交易时,没有对采购人的身份和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的核实。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杨女士可以通过向警方提供交易合同、发货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交易是合法合规的,与诈骗行为无关。 若证实杨女士货款与案件无关,应在3天内解冻退还。 如果警方拖延解冻或者不给予合理的处理,杨女士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电信诈骗分子将赃款通过杨女士交易流转,诈骗分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电信诈骗分子将赃款通过杨女士的交易进行流转,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然后将赃款进行流转,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种通过交易流转赃款的行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有人明知是赃款还协助流转,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希望山西警方能够尽快核实杨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证实货款与案件无关,及时解冻账户并将货款退还给杨女士,让她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生意。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0 阅读:0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