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大妈婚后生育了七个孩子,小儿媳嫁来二十多年,是唯一守在老屋、日夜伺候公婆直到送终的人,街坊邻居人人夸她比亲闺女还强。婆婆临终前脑子清醒,特意请人录视频:“这170万征地款是我自己的,现在就给小儿媳!谢谢她这些年照顾!”说完不久便离世。 谁知,另外六个子女炸了锅,认为“妈糊涂了!”“肯定逼的!”“按遗产分!”他们围堵小儿媳要求退还这170万元。小儿媳寒了心,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让法院评评理。结果,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2025年8月1日,看看新闻报道了一起遗产争夺纠纷案件,6个子女做梦也没想到,父母竟然把财产给了小儿媳一家,为了争夺父母遗产,一大家人对簿公堂。 苏家老爷子苏大强(化名)和老太太王秀芝(化名)膝下有七子女,本是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可岁月不饶人,老两口日渐衰老,尤其是苏大强病逝后,照顾王秀芝的重担,竟渐渐落在了小儿媳阿梅(化名)一个人的肩上。 阿梅嫁入苏家时,是家里最小的媳妇,二十多年来,她与丈夫苏小伟(化名)和老两口同住一院。 当其他兄弟姊妹或外出谋生,或另立门户,阿梅却像一棵坚韧的藤蔓,默默缠绕守护着老屋。 天未亮,她已起身生火烧炕,为婆婆熬煮软糯的小米粥,夏日蚊虫肆虐,她整夜摇扇为婆婆驱赶,冬日里婆婆腿脚寒痛,她日日烧热水为婆婆烫脚按摩。 村里人提起阿梅,没有不竖大拇指的:“王老太有福啊,摊上这么个比亲闺女还亲的儿媳妇!” 时光流转,苏家屯的土地被征收了,王秀芝名下分得了一笔巨款,足足170多万元。 王秀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弥留之际,她心里跟明镜似的,她忘不了阿梅几十年如一日的细心照顾。 这170万,是她的心头肉,更是她对阿梅的亏欠与感激。 在生命的最后时光,王秀芝把阿梅、小儿子苏小伟,用手机录下了一段话,表态自愿赠与,镜头里,王老太虽然虚弱,但眼神清晰,话语坚定。 话说完不久,王秀芝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她以为,这段视频和自己清晰的心意,足以让阿梅安心收下这份沉甸甸的“谢礼”。 然而,王秀芝的离世,消息传开,其他六个子女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 当他们得知母亲临终前竟把170万巨款全部“送”给了阿梅,顿时炸开了锅,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六兄妹认定母亲不可能如此“偏心”,一定是阿梅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他们轮番找上阿梅,要求她“归还”这笔钱,重新分配。 阿梅既委屈又心寒,她断然拒绝了兄嫂们的要求,为了自己的清白,阿梅一纸诉状,将六位兄嫂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婆婆王秀芝生前对她的170万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庭审现场,气氛凝重,六被告一方坚称: 其一,母亲临终录视频时,正是病重之际,精神状态存疑,可能受到阿梅夫妇的胁迫或诱导。 其二,170万如此巨大,母亲未经所有子女同意私下处理,不合常理,应视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其三,如果算遗赠,阿梅作为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她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失效。 阿梅非常激动,向法庭提供了那段记录着王秀芝清晰意愿的视频,并向法官陈述了二十多年尽心尽力赡养公婆的点点滴滴。 法官为了查明王秀芝生前的真实意愿和阿梅的赡养情况,遂亲自带队深入苏家屯,走访了王秀芝生前的邻居、老友以及苏家的几位近亲,从他们口中得知,阿梅这些年尽心尽力照顾公婆,是个好儿媳。 邻里乡亲的一致证言,与视频中王秀芝清晰、自愿的表达相互印证。 法院特别指出,王秀芝在视频中明确表示“现在就给阿梅”,这清晰地表明了她进行的是生前赠与,财产所有权在其生前即已发生转移。 这与遗赠有本质区别,遗赠确实要求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但是,本案是生前赠与,不存在适用遗赠规则的问题,被告方提出的“遗赠未在两个月内接受故失效”的抗辩,系错误理解法律关系,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王秀芝在视频中精神状况良好,表达清晰、自愿、明确,明确表示将170万元“现在”赠与阿梅,这完全符合赠与合同的规定,婆婆的赠与意愿清晰无误。 而170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属于王秀芝的个人合法财产,她依法享有处分的权利,无需子女同意。 王秀芝将财产赠与照顾自己多年的儿媳,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完全符合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知恩图报的公序良俗。 而被告方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王秀芝录制视频时受到胁迫或处于意识不清状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王秀芝生前将其170万余元财产赠与原告阿梅的行为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这钱,就该阿梅拿。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吉林,一大妈婚后生育了七个孩子,小儿媳嫁来二十多年,是唯一守在老屋、日夜伺候公婆
洋仔说法
2025-08-01 2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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