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男子买了一辆电车,不料才买10天,电机就坏了,售后人员拿电机检测,要给男子换一个电机,他们问男子同不同意,男子当然不同意,他要求退车,售后人员表示:7天之内可以退车,现在都10天了,不可以退,只能更换。 据小溪办事,7月17号报道,孙先生手里又攒了一笔钱,他就想买一辆比较实惠又方便的车,他想了很久,决定买一辆电车。 就在5月29日,他实现了自己的这个小愿望,去看车的时候,他看中了一辆外形不错,价格实惠,又比较好开的电车,当天他就付款提车了。 买了新车,他每天的心情都舒畅了很多,他开着自己的新车,想去兜兜风就兜兜风,想去办事,就开着车去办事,真的太方便了。 可他的高兴只持续了10天,车就出问题了,当时他开着车,车突然就提示:请停车检查。 孙先生不知道车到底怎么了,他只知道车出了问题,就应该改联系售后人员,售后人员把车拖回去,对电机进行了检测,结果告诉孙先生,说这辆车电机有问题,需要更换电机,他们问孙先生同不同意。 孙先生哪里会同意,电车的电机,就如油车的发动机一样,只要把电机换了,这辆车的主要部件就被换了,就不是一辆新车了。 他买的可是新车,自己才开了10天,如果换了电机,就相当于开一辆旧车,他真的无法接受,他就跟售后人员说他要退车。 但是售后人员马上拒绝他,跟他说,这辆车已经买了10天了,根据《三包法》的规定,超过7天就不可以退车。 听到这个答复,孙先生抑郁了,他真金白银买的新车,他们给的是一辆有问题的车,出了问题,还不愿意解决问题,即使他们能够把车修好,那意义也不一样。 孙先生无奈之下,找来的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到来,负责人也出来说话了。 他们表示电机的问题是内部的绝缘故障,他们也没有拆过电机,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也不清楚,厂家也催他们把电机送回去检测,发生这个问题,他们只能把车维修好。 孙先生听到他们的回复,依然不同意,负责人也坚定地表示,孙先生买的是一辆新车,配件也是新的,如今发生这个问题,厂家这边也只能走正规的流程,帮忙修好,给一些补偿。 厂家这边也回复孙先生,他们还没有出处理方案,只表示会让售后人员跟进,尽快解决孙先生所遇到的这个问题。 后来经过协商,门店表示可以对这辆车进行二手回收。 发生这样的事情,孙先生不能接受一辆有问题的新车,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了一辆新车,当然希望,这辆车没问题,能够陪他开了一年又一年。 可实际上,他才买了10天,车的主要配件就出了问题,一旦换了电机,他就相当于开一辆旧车。 那么孙先生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呢? 1、孙先生买了车之后与门店就构成合同关系,门店有义务帮忙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孙先生的车,出现电机故障,如果是在7天之内,要门店退车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现在已经10天了,不能退。 2、那么孙先生的车买了10天,他是否可以退车呢? 《三包法》60日内或3000公里内退换条件,在购车后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 (以先到为准),如果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动力蓄电池起火等严重问题,可以要求退换车。 孙先生的车虽然已经超过了7天,从7天之内可以退换这个条件来说,他并不符合退车的条件,但是他的车在30天之内,或者3000公里以内换了重要的零件,是可以退车的,他才买了10天,肯定没有跑3000公里,因此孙先生是可以退车的 3、现在孙先生和门店达成的方案是门店回收车子,对于孙先生来说还是有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 如果该店没有退车或者侵犯了孙先生的合法权益,他有权撤销买车协议。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你认为可以退车吗?
山东枣庄,男子买了一辆电车,不料才买10天,电机就坏了,售后人员拿电机检测,要给
知秋漫剪社会
2025-07-18 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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