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朋友送了一男子3瓶红酒。男子把酒放在自家饭店酒柜。顾客一眼相中,以3880元一瓶的价格买走,总共花了11640元。谁能想到,顾客扭头就把男子告了,理由是红酒没有中文标签。顾客要求男子退还11640元,并要求赔偿10倍116400元。男子当场懵了,反转剧情太意外。 (来源:零度时评) 2024年,年底了,章先生请朋友下馆子。吃饭时,他一扭头,看见饭店酒柜摆着几瓶进口红酒。酒的包装贼漂亮,一看就高档。章先生想着,买这酒招待朋友,超有面子。 章先生想喝酒,打算在吃饭的时候喝,就跟饭店老板徐先生说想买酒。徐老板听了,犹豫了一下。 这几瓶红酒,是徐老板朋友送的,不是他进货打算卖的。徐老板日常就好这口儿,朋友特地挑来送他。 朋友送酒,本意是让他尝一尝,可不是让他卖钱。要是卖了,就太辜负朋友心意了。 他把红酒放在饭店酒柜,纯粹是酒瓶好看,摆着显得饭店上档次,压根没想着卖。 再说,他压根不知道这酒值多少钱,想卖也定不了价 。 章先生是真心想买,顾客至上嘛,有要求肯定得满足。况且章先生点了1200元饭菜,老板盼着他以后常来店里。 徐老板犹豫了一下,打算把红酒卖出去。为了卖得公平,他专门去了解红酒的市场价。 最后,每瓶3880元,3瓶一共11640元,卖给了章先生。 章先生搞到了好酒,当晚就干掉一瓶。剩下两瓶,他带回家收着,打算以后请客时再喝。 章先生回到家,越想越觉得刚才喝的红酒味道好。于是,他打算看看酒瓶上都写了啥。这一看可傻眼了,瓶身上全是洋文,一个中文都没有。 章先生坐不住了。他心里琢磨,正规产品要是在国内市场卖,肯定得有中文翻译,怎么可能没有呢? 红酒不符合规定,来源也查不到。说不定是拿差酒冒充好酒,质量很可能有问题。 章先生气坏了,把徐老板告到法院。他让徐老板退还11640元酒钱,再按十倍赔偿,也就是116400元 。 徐老板稀里糊涂成了被告。他委屈极了,红酒3瓶,是朋友送的,压根没想着卖。 章先生非要买这东西。他虽然舍不得,还是成全了章先生。没想到最后吃了官司,他觉得自己明明一片好心,却遭了报应。 朋友送的酒,指定是好酒。毕竟大家关系摆在那儿,质量肯定差不了 。 法院认为,红酒没有中文标签,不代表质量不行。酒是徐老板朋友送的,他没想着卖,不存在主观上的坏心思。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章先生想买,徐老板也应该坚决不卖。没经过检验的进口食品,身份不明,不能在市场上售卖 。 徐老板听了这话,觉得疏忽了。他承认,卖红酒这事,是不想扫章先生的兴,压根没多想。 按《食品安全法》第97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得有中文标签。要是按规定该有说明书,那也得是中文的。标签和说明书得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要写上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是不允许进口的。 徐老板卖的进口红酒,瓶身上连个中文标签都没有。按照规定,进口食品要在国内卖,得贴上中文标签,让大家知道这东西是哪产的,国内代理商又是谁。 没贴中文标签,既违法,还可能损害咱消费者的利益。章先生作为买家,完全能找徐老板把酒钱要回来,还能依法索要赔偿 。 要是商家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得按消费者要求,赔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是买东西的钱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要是这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块,那就赔五百块 。 徐老板倒不是故意坑人,可他卖的进口红酒连中文标签都没有。就这点来说,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如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就能要求商家多赔点,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 不过,本案中实际情况,不完全能算欺诈。要构成欺诈,商家是故意骗人,要么编瞎话,要么藏着真相不说。 在这案子里,徐老板没故意隐瞒红酒没中文标签的事,也没瞎编红酒从哪儿来、质量咋样。 如果,有人违约,损害了对方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按照《民法典》第186条,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自己选择,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 。 徐老板卖的进口红酒没有中文标签,章先生权益受损,既可以追究徐老板违约,也能告他侵权。 如章先生选追究违约,凭借两人买卖约定,他能让徐老板退酒钱,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后来,在法院调解下,两人达成一致。徐老板退了酒钱,另外赔给章先生11640元 。 对于此事,大家认为张先生退酒、索赔合理吗?
江苏无锡,朋友送了一男子3瓶红酒。男子把酒放在自家饭店酒柜。顾客一眼相中,以38
博仑有意思
2025-04-05 03:34:24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