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地铁站口,男子捡了部手机。还没捂热,机主来电了,电话里说好要给酬谢金。俩人约在站口碰头,见面以后,失主翻脸不认账,反咬手机是男子偷的。他火冒三丈,当场把手机摔了个粉碎。失主不干了,报警把小李送进了派出所。最后,男子被拘了五天,他越想越憋屈,出来后,男子一纸诉状把失主告了。 (来源:今日关注) 4月4号,据今日关注报道,小李搭乘地铁回家时,刚一走出站口,看到地上躺着部手机。 站口人来人往的,可奇怪的是大伙儿要么没注意,要么看见了也没弯腰去捡。 小李看那手机躺在地上,心里琢磨着失主肯定急坏了。 他弯腰捡起来,攥在手里等电话响,想着赶紧物归原主才好。 电话铃声很快响起,传来失主焦急的声音。对方一个劲儿地道谢,说愿意给酬金补偿小李的时间,盼望早点拿回手机。 小李听出对方是真着急,赶紧约在附近便利店门口见面。刚碰头,失主就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可算找着了!快把手机给我吧,里头存着重要资料!” 小李二话没说就把手机递了过去。谁知对方接过手机扭头就要走,不是说好要给酬谢的吗? 他赶紧叫住那人:“这位大哥,您刚才电话里说的那个...报酬的事儿...” 失主猛地回头瞪着他吼:“你就是个贼!摸走我手机还敢装好人?看这破手机不值钱,就想趁机敲诈是吧?” 小李顿时僵在原地,自己明明想帮忙,反倒被当成贼,这滋味比生吞黄莲还苦三分。 失主突然转过头,大声说:“要是他能好好讲,说自个儿没钱、有难处,我还能理解。可他这么说话,我实在没法忍,心里那股子火,压都压不住。” 他夺过手机,狠狠往地上一砸,屏幕顿时四分五裂。失主当场愣住了,没想到小李会发这么大火。 看着摔烂的手机,他心疼得直跺脚,里头可存着不少要紧的东西呢! 他看地上摔得稀烂的手机,知道跟小李没法沟通了,干脆掏出手机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问清前因后果后表示:虽然失主有错在先,但小李摔手机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 失主没给报酬属于民事纠纷,但小李摔人家手机可就不对了。手机是别人的合法财产,这么一摔,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偷东西、骗钱、抢财物或者故意损坏别人东西的,最少起步5天,最多是10天,还罚500块钱。要是事情闹得大,那就蹲10到15天,罚款最高能到1000块。 小李故意损毁他人手机,考虑到手机对失主十分重要,这种行为性质较为严重。最终,警方依法对小李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小李心里那个憋屈啊!明明是好心捡到手机还给人家,反倒被当成贼。这会儿还要蹲五天局子,肠子都悔青了,早晓得是这么个结果,打死他也不会去碰那部手机! 他觉得这处罚实在说不过去,一纸诉状就把执法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 小李觉得,既然失主亲口承诺要给酬谢金,那就得说话算话。做人要讲信用,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民法典》第317条:要是发悬赏找东西,找到后就得按说好的给报酬。 说白了,失主既然公开承诺给钱,东西找到了就不能赖账。 小李帮了忙,要这个钱合情合理,法律也站他这边。 但问题是,小李现在闹的是撤销行政处罚,这就两码事了。他和失主因为酬金闹矛盾属于民事纠纷,该走法院解决。 可他摔人家东西泄愤,这是故意毁坏财物,警察罚他没毛病。法院驳回他的诉讼,一点不冤。 至于失主反口污蔑小李偷东西,这属于侮辱人格。小李要是气不过,完全可以另案起诉,让法律还他公平。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捡到手机最好的办法就是关机,锡纸包住! 大部分人是这样! 稍微好心一点就送派出所! 这两个方法最好 也有网友说,捡了两次手机,一次在老家,让他去家里拿的,买了一包10块的烟。一次在外面,让他去厂里拿的,买了一包22的烟+一瓶可乐。疫情期间,我自己的钱包丢了,里面600多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别人送到派出所去了,我买了4包中华,8瓶红牛去的。去的时候别人已经走了,烟水给警察,他没要,说影响不好,烟给我了,水留下了。 还有网友说,我也捡过一个手机,然后去上网,失主打电话过来了,是一位阿姨,我叫她过来拿,然后她过来拿,盯了我看一会儿然后走了,又返回塞我一百块钱,我说不用不用,然后硬塞给我就走了。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而我则会“视而不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那么,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广东广州,地铁站口,男子捡了部手机。还没捂热,机主来电了,电话里说好要给酬谢金。
博仑有意思
2025-04-04 19: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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