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位36岁的男子林先生,在除夕夜当天,竟然发出了190个红包,而他账户里可是有100多万元呢!这可不是因为亲朋好友太多,而是为了赚钱。就在林先生努力发红包的时候,一通电话中止了他的操作。原来,他险些落入网络刷单诈骗的陷阱。
这林先生,平时也是个挺机灵的人,怎么就会差点被骗了呢?这还得从除夕那天说起。那天,林先生在家里闲着没事,就刷起了手机。突然,他看到一个陌生人加他为好友,还发来了一条消息,说可以做任务赚钱。
林先生一开始还挺怀疑的,心想这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但是,对方接着发来了一张截图,上面显示他自己在某个商铺购买商品后,获得了返利。林先生一看,心动了,这看起来挺靠谱的啊。于是,他决定试试看。
他按照对方的指示,来到了指定的商铺,购买了一件193元的商品。不久后,他的账户里果然收到了205元钱,连本带利都回来了!林先生高兴坏了,这赚钱也太容易了吧!
对方见状,赶紧趁热打铁,告诉林先生购买的商品金额越大,返利越多。林先生一听,眼睛都亮了,这岂不是发大财的好机会?于是,对方发给了他一个3800元的任务。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对方说因为账户限额,只能一次接收20元钱。所以,林先生要发190个红包,才能完成这个任务。林先生虽然觉得有点麻烦,但是想着能赚大钱,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
他开始不停地发红包,一个接一个,发得手忙脚乱。他的心里充满了期待,想着等任务完成后,就能收到一大笔返利了。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骗局。
就在林先生持续不断地发红包的时候,反诈中心检测到了他的账户异常。原来,反诈中心一直都有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到可疑的交易行为。他们发现林先生的账户在短时间内发出了大量红包,而且金额都是20元,觉得非常可疑。
于是,反诈中心立即打电话通知林先生,可能遭到了网络刷单诈骗!林先生一开始还不相信,觉得自己是在赚钱,怎么可能被骗呢?
但是,反诈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他解释了骗局的原理,告诉他这是典型的网络刷单诈骗手段。
林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差点就落入了骗子的圈套!他吓得一身冷汗,赶紧停止了发红包的行为。不久后,反诈专员还亲自上门劝阻,确认林先生没有继续被骗后,才放心地离开了。
林先生心有余悸地说“真是太险了!要不是反诈中心及时打电话来,我账户里的100多万元可能就被骗走了!这骗子也太狡猾了,竟然用这种方式来骗人!
其实,这网络刷单诈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骗子们就是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设下圈套等人来钻。他们通常会先给一点小甜头,让人尝到赚钱的滋味,然后再设下更大的骗局,等人上钩。
就像寓言故事说的那样:一只狐狸看到一只乌鸦嘴里叼着一块肉,就想方设法地让乌鸦开口唱歌。乌鸦一开口,肉就掉到了狐狸的嘴里。这网络刷单诈骗就像那只狐狸一样,用一点小甜头诱惑人上当。
一、网络刷单诈骗的法律定性
网络刷单诈骗,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
在本案中,骗子通过加林先生为好友,诱导他进行所谓的“任务”,并承诺给予返利。
然而,这只是一个骗局,骗子并没有真正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给林先生,只是为了骗取他的钱财。因此,骗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二、林先生的行为
林先生在本案中,虽然是被骗者,但他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他轻信了陌生人的话,进行了大额的转账操作,差点导致自己的财产损失。
然而,林先生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他是因为受到了骗子的欺骗,才进行了转账操作。
在得知真相后,他立即停止了转账行为,并配合了反诈中心的调查。因此,林先生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受害者。
三、反诈中心的法律职责与行动
反诈中心作为打击网络诈骗的专门机构,承担着监测、预警、劝阻、止付等职责。
在本案中,反诈中心通过监测系统发现了林先生的账户异常,及时打电话通知了他,并派专员上门劝阻。
反诈中心的行动是合法且必要的。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措施,成功地阻止了骗局的发生。他们的行动保护了林先生的财产安全。
对于骗子来说,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骗子通过网络刷单诈骗的方式,企图骗取林先生的100多万元财产。如果他们的行为得逞,将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飞翔在云海的大鱼
反诈中心为什么无法监测到收红包那个人的账号?现在还有隐私?
暗影中的叹息 回复 01-31 09:08
有这么简单就不会民警亲自跑到受骗人家里阻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