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深夜在家中玩游戏,突然听到窗外有声响,出于好奇拉开窗帘,结果把窗外的

重瓦下庆 2025-01-25 16:02:19

浙江,一男子深夜在家中玩游戏,突然听到窗外有声响,出于好奇拉开窗帘,结果把窗外的小哥吓得失手坠亡。民警调查后,确认小哥是个小偷,当时正准备行窃,同时也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但是小哥的母亲坚持认为,男子是凶手,还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70万元,甚至以死相逼。法院判了!

(来源:长沙政法)

事发当晚,小李正在五楼的家中打着LOL,这是他每天下班回家后必玩的游戏之一。

突然,窗外传来一阵撞击玻璃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显得特别清晰。

小李被这个声音吸引,但又不是很确定,于是他将手机音量调小,仔细听了起来。这时,又一阵撞击玻璃的声音响了起来,而且从声音的位置来看,正是自己家的玻璃。

小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走到窗口,拉开了窗帘,突然看到一个人影在窗外动着。由于天色已晚,小李看不清对方的样子,所以大喝了一声:“是谁?”

这时,正在窗外的小哥张强看到小李拉开了窗帘,吓得一哆嗦,结果不慎从空调柜机上摔了下去。

小李看到这一幕也被吓傻了,他没想到外面的人影会突然掉下去,而且还是因为自己,他十分后怕,担心因此被判刑。

于是小李立即下楼查看情况,当他冲到楼下时,发现张强已经一动不动,嘴里不停地往外冒血。

小李被吓坏了,他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但他还是牢牢抓住手机,颤抖地拨通了110和120的电话。

由于发生了命案,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并进行了封锁。后经调查,民警确认张强是来小区盗窃的,之前已经多次进小区踩点。

同时,经过一系列的询问和调查,民警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但是张强的母亲得知一切后,却坚持认为小李就是凶手,尽管民警解释了半天,还是无法改变她的决定。

小李也感到十分惶恐,虽然张强不是自己杀的,但也是因为被自己吓到而摔死的,不过好在民警没有认定刑事案件,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可是张强的母亲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即便小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张强之所以摔伤,是因为小李的突然出现以及呵斥声所致。

因此,张强的母亲穿了丧服来到小李家门口烧纸,甚至大哭大闹,以及以死相逼,要求小李赔偿70万元。

民警多次上门调解,但只要一离开,张强的母亲就又出现了,继续闹着小李。

后张强的母亲更是将小李告上了法院。

法院的意见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不仅要看损害结果与行为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可以确定张强的坠亡的确与小李有关系,正是因为小李的突然出现,导致张强因恐慌而从5楼坠下身亡。

但是从普通大众的角度来看,当发现窗外有异常时,正常人通常会去查看一下,而小李也仅仅是查看了一下,在看到张强的人影后,又询问了一句:“是谁”。

由此可见,小李的行为并未违反一般常理。

其次,小李在发现张强坠楼后,第一时间冲到楼下确认张强的状态,并拨打了110和120。

由此可见,小李主观上并没有任何恶意或故意伤害张强的意图,也没有吓唬张强的意图。

此外,小李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并不认识张强,也不知道张强是小偷。

因此,从主观上来看,小李的行为并无过错。

第三,张强之所以坠亡,是其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爬到了5楼打算行窃。

张强虽然没有盗窃成功,但其主观目的存在恶意,且他对自己的安全也未尽到注意义务。

因此,张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李在本案中并不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小李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于那些合法保护自己财产安全的人来说并不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强母亲的诉请。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116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3
2025-01-26 23:08

还算公平公正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专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