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不要慌!四川凉山,男子在家收到一条宾馆消费信息,且宾馆就在附近,顿时怀疑妻子有事瞒着自己。于是叫来弟弟与他一起赶到酒店。蹲守2个小时后,男子果然发现,妻子与一陌生男子手牵着手进入酒店。男子气急冲上前去,并与对方扭打在一起。结果,对方被打成轻伤,男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男子不服,认为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提起上诉,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吉某与沙某是夫妻关系。但是因两人均为90后,经常因琐事吵架,夫妻关系并不和睦。
2024年的某天,吉某独自在家中,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信息显示在某酒店消费了多少金额。
吉某顿时大感不妙,怀疑妻子沙某有事情瞒着自己。于是喊来自己的弟弟,准备去酒店,当场抓个现行。
在酒店门口连续蹲守2个小时后,吉某终于发现,沙某正牵着一名陌生男子的手,准备入住酒店。
吉某大怒冲上前去,与对方发生冲突。对方也不是善茬开始反击。
奈何吉某还有弟弟帮忙,很快就将陌生男子伙某控制住。
吉某还不解气,对着男子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没想到,对方一纸诉状把吉某告上法庭,而吉某也因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附带民事赔偿。
吉某不服提起上诉,并提出以下理由:
男子明知沙某已经结婚,却故意破坏他人的家庭,自身存在严重过错,且违背公序良俗。
《刑事诉讼规则》第120条规定,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且到案后,吉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正当职业无前科,应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
结合警方的立案调查,以及检方的审查,法院认定如下事实:吉某与伙某发生冲突,期间两次对伙某进行殴打,并导致伙某轻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考虑到伙某自身存在严重过错,综上法院认定吉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吉某有期徒刑1年并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那么法院二审该如何判决呢?
法院二审查明,一审对吉某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本案中,吉某在发现妻子沙某约会伙某后,没有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亦没有采取冷静的处理方法,导致伙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查明,法院一审在量刑时,已经考虑到伙某的过错,以及吉某的认罪认罚,故二审认为一审量刑并无不妥。
综上法院判决,一审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民事判赔恰当,驳回了吉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用户12xxx06
这事应该发生在法官父母身上看他是不是将他父亲判上一年,好支持他母亲给他多找几个爸。
用户10xxx55
偷情有理,自卫有罪!
用户58xxx65
这个法官就不是个好人建议,老说不能用道德约束法律但是他没道德呀,那该怎么办
哈哈哈
说难听点,那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有养情人勾搭别人家媳妇的习惯,要是判无罪的话,保不准哪天自己被打了没人给他们说话,所以必须得压住
于大嘴遛得一手好狗 回复 01-30 11:04
那变成它老妈和老婆透人,它和它爹会怎么做?
马其顿
偷情偷的反倒有理了?!
用户17xxx86
量刑不当,应加上冻结男方个人及存疑财产,服刑后解封。赔偿由夫妻另一方独立完成
放手是爱
打这种出轨者,法律应该从轻判罚!
康勝
这个世道西门庆就是爽一一一懂为啥那么多人不想结婚了吧!通奸无罪,抓奸坐牢,上下五千年,后世必称奇!
用户10xxx21
该打,乱判
自在
若是通奸以重婚罪论处,社会风气必定好转
陈觅
民法典,找他妈打仗更爽
开心果
男女两个搞死
用户17xxx94
克制个毛线,拍照取证尾随男子杀其全家才对!
用户10xxx40
像出轨这种抓到的,什么责任都应该由出轨人承担,这样才制止出轨率[得瑟]
用户68xxx03
一群王八
开心就好
事实证明允许第三者并且受到保护
金戈木易
这就是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剑客
应该出来把他嘎了
用户10xxx66
互殴!
用户10xxx06
帮奸夫的法官,为自己找案倒依据
小卒
真没必要,不能过就离呗!它在外找人,就让它退彩礼,赔精神损失费!净身出户!
流道定位开关
没收作案工具,上交公安机关[抠鼻]
风灵无畏
请问法官,小三男在没有经过男主同意情况下侵犯其固有领土不犯法吗?
牛夫
对方有错,不要动手,忍!别国侵占我国领土,不要动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