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局长到女下属邻居家喝酒,当晚发生火灾,女下属和女邻居抢救无效死亡,局长被双方家属分别告上法庭,共索赔277万元,法院如何判? 事情发生在202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当时王局长(化名)夜里打电话给女下属陈某,打算邀请她一起到KTV唱歌喝酒,陈某此时正在邻居姚某家里聊天。 王局长闻讯直接告诉陈某自己马上过去,陈某没有拒绝,就这样,王局长、陈某、姚某以及陈某朋友陈女士一男三女在姚某家喝了起来。 几个小时后,几人都喝得酩酊大醉,期间,陈女士的家属打电话把她叫回了家,王局长和姚某、陈某二人继续闲聊。 到了后半夜,姚某自己在沙发躺着,王局长则和陈某到了卧室休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凌晨火灾就发生了。 等消防赶到的时候,躺在沙发上的姚某已经因为吸入大量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而躺在卧室床上的陈某因为一丝不挂被烧伤严重,经过全力抢救,还是于一个多月后离世。 至于王局长则在火灾发生后跑到了卫生间尝试逃跑,虽然没能逃离,但在湿毛巾的加持下还是只受了点轻伤,没多久就出院了。 一场聚会导致两人意外身亡,警方对其高度重视,立刻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 根据消防现场勘察结果显示,火灾是从次卧开始烧起来的,而且已经排除了屋内电路故障原因,初步断定是人为事故。 根据王局长、陈女士口供所述,事发当天除陈女士外,另外三人都吸过烟,而在醉酒后,只有王局长和陈某进过卧室,也就是说这场大火很可能是二人其中一个随意丢弃的烟头导致的。 对此,王局长表示自己没有丢过,但孤证不立,他并不能排除嫌疑。 随后,姚某和陈某的家属都将王局长告上了法庭,毕竟只有他留宿并且没有大碍。 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分别判处王局长罚款22.5万、50万元,死者姚某、陈某也承当相应责任,至于陈女士因为提前离开则不承担责任。 这下,王局长也傻眼了,因为喝点酒,导致两人意外身亡,赔钱事小,经过这件事之后他的名声恐怕就受到影响了。 通过这件事也告诉大家,出门聚餐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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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聊社会
2025-01-17 23: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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