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与女友分手后,起诉女友归还9万元。法院判决后,女友却不同意归还。男子心生不满,驱车直奔女友继父的住处,将房间内的鱼缸、电视机一通乱砸,弄的一片狼藉。事后,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法院判了!
(来源: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
男子陈某是在2022年认识的女孩赵某,二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并开始了同居生活。
在同居期间,陈某对赵某可谓是呵护备至,不仅给予了很多关怀,还多次给赵某转账,让她想怎么花都行。然而好景不长,这段感情最终因种种原因走到了尽头。
分手后,陈某的心中充满了不甘和怨恨,他认为自己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太多,而赵某却未能给予相应的回报。
于是他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一应财物。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赵某应当返还陈某9万元。然而判决下来都一年多了,赵某是一分钱没还。
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赵某的财产,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对案件进行了终结处理。
陈某认为自己被赵某骗了,决心要亲自去找她讨个说法。然而赵某却一直躲着陈某,陈某一怒之下开车到了赵某所住的镇上,经四处打听得知了赵某的继父刘某的家。
当陈某出现在刘某家门口时,发现大门紧闭,敲了门也无人应答。他环顾四周,发现门锁看起来并不牢固,于是从车里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榔头,狠狠地砸向门锁。
几下之后,门锁应声而断,陈某顺势推开了大门,闯入了屋内。屋内一片寂静,显然没有人。
陈某四处搜寻,希望能找到赵某的踪影或者一些有价值的物品来抵偿自己的损失。然而他搜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气愤难平的陈某便开始打砸屋内的物品,他先将电视机狠狠地摔在地上,屏幕瞬间碎裂;接着,他又将鱼缸掀翻,鱼儿和水洒了一地。
最后,他还将屋内的其他一些小物件悉数破坏。一番肆虐后,屋内一片狼藉。
刘某回家后发现家中的惨状,立即报了警。民警很快锁定了陈某为嫌疑人,并对他进行了传唤。
陈某在接到民警的通知后,虽然心中有些忐忑,但还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审讯过程中,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他坦言,自己当时是因为太冲动了,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陈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1、有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我们从陈某的行为来看,他的确存在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如果认定抢劫,就需要他有抢劫的主观目的,且实施了抢劫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夺走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在进入刘某家中时,家里根本没有人,那么对财物所有人的暴力威胁行为就不存在了。
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而且警方调查发现,陈某什么东西都没有拿走,那盗窃也就无法成立了,
2、还有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可是法院通过损失鉴定,发现陈某破坏的财物价值只有1126元,根本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5000元。
如果按照故意毁坏财物来处理,那对陈某只能治安拘留处罚。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陈某是因与赵某的财产纠纷,前往刘某的住处,砸掉了门锁进入屋内一通打砸,该行为符合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考虑到陈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
最后,陈某的行为是典型的暴力讨债,结果债没讨回,却让自己吃了牢饭。作为成年人,陈某真的是太冲动了。希望他能在里面好好改造,说不定等出来后,赵某就有钱可供执行了。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