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重庆,男子动物园里当众拿整瓶可乐砸大熊猫的头,疼得大熊猫不断地搓头,

小鲨看法 2025-01-06 12:38:11

“太坏了!”重庆,男子动物园里当众拿整瓶可乐砸大熊猫的头,疼得大熊猫不断地搓头,其他游客看不下去了,说了男子几句,怎料男子不知悔改也就罢了,还主动报警声称被人围攻。警方赶到现场,没有惯着男子,直接将男子带走!(来源:大象新闻等)

网传视频显示,动物园里一只大熊猫躺在地上悠闲地吃竹子,突然,“砰”地一声,被人用可乐砸头。大熊猫被惊得直接坐了起来,而后一脸委屈的低头、并用双手搓头。

知情人士透漏,扔可乐的是一名男子,有游客看不下去了,斥责了男子,男子不知悔改的样子,而后自己报警,说被人围攻,最后被警方带走。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愤怒,“一看男子就觉得不怎么聪明的样子!”“有些人,天生就是坏!”“太刑了,连国宝都敢砸!”“拉黑、拘留,必须给他长个教训!”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何评价涉事男子的行为?

1、男子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景区内的动物们是供所有游客观赏的,向动物投喂、泼水、挑逗等行为,均属于不文明行为。

2016年实施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实施了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会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2024年2月环球网的一则报道,自2023年4月份,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开始发布不文明行为情况通报以来,已经有多人因向熊猫投喂、泼水、挑逗等不文明行为被禁止进入基地,禁入时间从1年、5年到终身不等。

2、男子的行为不仅属于不文明行为面临拉黑,还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面临罚款、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二)项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国宝大熊猫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男子拿整瓶可乐砸大熊猫的头,还会导致大熊猫受伤、甚至死亡,而一旦造成大熊猫受伤或者死亡的后果,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最后,动物园的建立,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观赏各种动物,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入园后就能随心所欲。

不爱请别伤害!文明观赏动物,尊重动物,就是尊重自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0 阅读:6
小鲨看法

小鲨看法

小鲨看法,分享社会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