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赵强与刘芳,一对看似恩爱的夫妻,却因一场意外的撞见,让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滔天巨浪。赵强在参加朋友聚会时,与同事陈丽举止亲密,这一幕恰好被前来寻找丈夫的刘芳撞见,刘芳一怒之下与第三者陈丽发生了激烈的厮打。陈丽不断道歉,但刘芳心中的怒火却难以平息,她趁赵强去厕所的间隙,准备开车将陈丽带走。然而,陈丽担心继续被打,竟在车辆行驶中打开车门跳车,不幸摔成轻伤一级,最终闹上了法庭。
(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晚上,赵强以参加朋友聚会为由,晚归未归。刘芳心中虽有疑虑,但出于对丈夫的信任,并未多想。
直到深夜,一个电话打破了宁静,是赵强的一位朋友,他支支吾吾地透露了赵强与陈丽在酒店的事情,刘芳立刻驱车前往酒店。
当她推开包间门的那一刻,眼前的景象让她几乎崩溃。赵强与陈丽坐得极近,举止亲昵,完全不顾及旁人的眼光。
刘芳的愤怒的冲上前去,一把将陈丽推开,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包间内的众人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纷纷上前拉架。
赵强见状,急忙将刘芳拉开,试图平息这场风波。
然而,刘芳心中的怒火却难以平息,她指着陈丽,声嘶力竭地喊道:你这个不要脸的小三,我今天绝不会放过你!
陈丽吓得连连后退,不断道歉,但刘芳却根本听不进去。
就在这时,赵强突然感到一阵腹痛,急忙冲向厕所。刘芳趁机走到门口,打开车门,将陈丽强行拉进车内,准备带她离开。陈丽惊恐万分,拼命挣扎,但刘芳却死死按住她,发动了汽车。
车辆缓缓驶出酒店停车场,陈丽在车上不断哀求刘芳放她下车,但刘芳却充耳不闻。她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只想将陈丽带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好好教训一顿。
然而,就在车辆行驶至一个十字路口时,陈丽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猛地推开车门,从疾驰的车上跳了下去。
刘芳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急忙刹车,下车查看陈丽的情况。只见陈丽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刘芳惊慌失措地报了警,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将陈丽送去救治。经医生诊断,陈丽摔成轻伤一级,需要住院治疗。
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查明了事情的经过。面对警方的询问,刘芳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她表示,自己当时太冲动了,完全没有想到陈丽会跳车。而赵强则在一旁默默流泪,他深知这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心中充满了愧疚和悔恨。
陈丽醒来后,得知是刘芳开车带她离开并导致她跳车受伤,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将刘芳告上了法庭,索赔巨额赔偿。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陈丽坚持认为,是刘芳的过错导致她受伤,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她表示,自己虽然与赵强有不正当关系,但这并不是刘芳伤害她的理由。而且,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刘芳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她被迫跳车受伤。
而刘芳则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太冲动了,并没有故意伤害陈丽的意图。
她表示,陈丽明知赵强已婚,却还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破坏了她的家庭,这才是整件事情的根源。
而且,在陈丽跳车后,她立刻停车查看情况,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芳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陈丽自身存在的过错以及刘芳在事后积极施救的行为,可以适当减轻刘芳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刘芳在发现丈夫出轨后情绪失控,与陈丽发生厮打并将其强行拉上车准备带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然而,在陈丽跳车受伤的过程中,刘芳并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行为,且事后积极施救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同时,陈丽明知赵强已婚却还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破坏了刘芳的家庭,且在跳车时选择了极其危险的方式避险,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刘芳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陈丽自身存在的过错以及刘芳在事后积极施救的行为,对刘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赔偿陈丽经济损失8万元。
刘芳虽然情绪失控犯下了错误,但考虑到她事后积极施救的行为以及陈丽自身存在的过错,法院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
在面对感情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冲动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也有人对此表示质疑。他们认为,刘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而且,陈丽虽然存在过错,但她的受伤毕竟是由刘芳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刘芳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无论如何,在面对感情问题时,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也要勇敢地站出来保护自己和他人,但也要注意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限度。(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