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面前,我们都一样是人,但为什么法律不愿意考虑人的感情与需求?”
宁夏一老人,从家中走失,找了3天,发现老人冻死在雪地中,事后,儿媳想起之前给老人买过意外险,找保险公司索赔8万元,不料,保险公司称:正常人不可能在户外冻死,要么得了病,要么故意走失,拒绝赔偿。法院一审、二审这样判了。
宁夏一位年迈的老人不幸走失,三天后被发现在雪地中冻死。悲痛的家人本以为这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意外”,然而当他们想起为老人购买的意外险时,却陷入了更深的困境。儿媳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时,却遭遇了意外的拒绝——保险公司称“正常人不可能在户外冻死,要么得了病,要么故意走失”。这一荒唐的理由引发了广泛的社会愤慨。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更是让网友们感到愤怒与失望,纷纷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反对,认为这一切都让人看不懂。
案件的悲剧性从头至尾都充斥着不解与惋惜。老人李某,75岁,身患高血压与心脏病。几天前,家中的亲人发现老人突然失踪。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家人不断寻找,却最终在三天后发现老人冻死在积雪中的一角。那时,老人已没有生命迹象。失望与悲痛笼罩在家人心头,谁也没想到,痛失亲人后,等待他们的竟是这场与保险公司、法院的“闹剧”。 当儿媳意识到老人曾为其购买了意外险,心中的一线希望点燃。她想,至少能为家里带来些许经济补偿。然而,她却遭遇了难以置信的拒绝。保险公司理由竟是:“正常人不可能在户外冻死,要么得了病,要么故意走失。”一个死去的老人被“责怪”为健康有问题,甚至质疑他是故意走失。更令人气愤的是,法院的判决也让这个家庭更加失望:一审与二审均判定保险公司无需赔偿,理由居然是死者的死亡并非“意外”事故。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了激烈讨论,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愤慨。很多人指出,虽然老人的健康状况的确不好,但这并不能成为拒绝赔偿的理由。一个年迈的老人,因为健康问题而不小心走失,最终死于寒冷,难道这不就是“意外”吗?有网友质疑,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简直是“找借口”,他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了“保险”的本质——保障和关怀。 “保险公司早就不再是人情的体现,而是利益至上的机器。” 一位网友说道,“他们只考虑利润,丝毫不顾客户的实际处境。即使知道老人存在健康问题,也不该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老人身上。” 更有网友表示:“法院判决没有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老人的具体情况。法律条文能否更加人性化,考虑一下社会道德的底线?”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拒绝赔偿似乎是根据合同条款合理行事。但他们是否忽略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有人指出,现有保险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和“高门槛”式的理赔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显得过于苛刻。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条款中对“意外”的定义,极大地降低赔付的风险。然而,是否应当对老年人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是否能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对意外进行更为宽松的解释? 如果每一宗理赔案件都以“常理推测”为基础进行拒赔,那我们是否正在逐步远离保险的本质呢?对于一个本应提供帮助的行业,竟然如此冷漠与机械,这种对待死者及其家属的态度,能否真的叫做“理性”?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法院的判决也未必完全公正。虽然合同条款规定了明确的理赔范围,但这种“按合同死”的判决,显然未能充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和老人特殊的社会背景。老人患有病症、突然走失,在寒冷的环境下死亡,怎么就不能算作“意外”呢?法律是否应该有更多的人性化考虑? “在法律面前,我们都一样是人,但为什么法律不愿意考虑人的感情与需求?”一位网友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