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摔残,起诉车主赔偿17万,一审判车主全责,赔偿11万多元,车主、保险公司反诉:他是自己摔倒的,犯罪行为也要赔精神抚慰金?二审如何审判结果让人意外! 湖南某地,小偷王某因深夜盗车逃跑摔成残疾,反过来起诉车主索赔17万元,一审判决车主全责、赔偿11万多元。结果一出,舆论哗然,车主张先生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对此作出最终判决。
二审的关键点在于再审查车主是否存在过错。经过法院调取的监控视频证实,车主当晚将车合法停放,并已上锁,完全符合安全防护的合理标准。法官指出,王某的受伤是其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导致,与车主无直接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违法行为人因自身行为造成损伤,不得要求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主并不存在任何责任。
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反诉内容也成为庭审焦点。车主曾请求小偷赔偿精神抚慰金,但法院认为,本案虽对车主造成压力,但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因此未予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对小偷王某提出批评教育,强调滥用诉讼程序将受到法律惩戒。
判决结果引发社会热议,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正义终于回来了!违法者就该为自己的后果负责。”车主张先生则感慨道:“法律撑腰,才让我免于荒谬赔偿。守法,才是社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