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员工前段时间离职了,今天突然收到他的仲裁申请书,主张在职4年多加班费高达

沐阳暖辰 2025-01-03 14:04:54

公司有个员工前段时间离职了,今天突然收到他的仲裁申请书,主张在职4年多加班费高达20万

李某在A公司工作了4年多, 去年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HR和领导都很吃惊, 李某平时表现不错, 离职时也没提任何不满。依依不舍地办完手续后, 李某安静地离开了。 然而, 让公司没想到的是, 前不久李某突然提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4年来累计高达20万元的加班费! 公司管理一头雾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 李某在职期间确实经常加班, 但公司规定若无加班申请或领导指令, 一律不算加班。而李某的主管却表示, 李某加班后都已按照"8小时抵一天"全部调休, 离职前就已休完。 问题是, 这个"8小时抵一天"的调休做法仅是研发部门的默认规则, 从未成文。况且公司也查出李某在职期间不少工作日加班超10小时, 这又该如何解释? 种种疑点重重, 双方各执一词。公司坚称自己有章可循, 李某则矢口否认曾申请过加班。究竟孰是孰非, 还得看仲裁部门的最终裁决。 这起案件绝非个案。当前,企业面临的劳动争议风险日益加剧。员工维权意识增强, "钻空子"事件频发。用工不规范, 企业很受伤。 反思李某案, 问题症结在于企业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模糊的行业"潜规则"代替了白纸黑字的管理制度, 给了员工"釜底抽薪"的机会。 法律的尺度不以企业意志为转移。唯有尊重人性,遵守法治, 以制度为保障,以规范化管理杜绝"模糊地带",企业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用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管理者必须引以为戒,痛定思痛。建章立制,补齐短板,以昭示"任人唯贤"的决心,以体现对员工负责的诚意。唯有如此, 员工和企业的关系才能行稳致远,企业发展才能驶入健康轨道。 劳资和谐,法治先行。企业管理,制度为王。莫待员工"反悔"时, 再来"亡羊补牢"。吸取李某案的深刻教训,尽快完善制度体系,方为管理良策,幸甚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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