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碰到一个案子,两边法院推来推去,感觉是在踢皮球。是这样的,公司在广州,我

逍遥游说史 2024-12-25 20:50:14

最近公司碰到一个案子,两边法院推来推去,感觉是在踢皮球。是这样的,公司在广州,我们和江苏无锡新吴区那边的一家公司签了一个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验收了,还差近30万没有收回来。我们多次找那家公司的老板沟通,他总是说没钱,那就只能起诉了。 合同里面约定双方有纠纷要到甲方(那家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我就咨询了他们无锡新吴区人民法院,那边的工作人员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民事诉讼法》中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于是,我就在广东法院诉讼网上选择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过了10天,黄埔法院以合同里面约定为由管辖权不符不予受理。我反复找黄埔法院的工作人员沟通都没有用,还让我先去江苏起诉,让那边出个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再转回来看。我又联系无锡那边法院,对方以专属管辖为由,也不肯接这个案子,还说不接标的1000万以下的案子。 我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希望能调解一下,还是要我去黄埔法院的现场找人咨询一下吧。不知道会不会有结果。打官司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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