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在地铁上,情绪激动,她质疑男子偷拍她,立马怒斥男子拿出手机检查,男子也不是好惹的,他回应如果没偷拍,把你手机砸了。两人争执不下,周围人却说:多简单呀,报警就是了。
(案例来源:看度新闻)
在热闹拥挤的地铁上,有个女子站在车厢中央,她情绪十分激动,声音提高了八度,语气充满了愤怒,女子指责对面男子,让他交出手机,否则跟他没完。
所有人以为女子手机被偷时,都纷纷注目拍照,有这么多人围观,女子显得更有底气,她双手叉腰,嘴里振振有词,手机给我拿出来,马上!你现在别跟我讲,闭嘴。
被指责的男子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因为女子质疑他偷拍她。还被要求拿出手机检查。他一副被人冤枉的表情。
“别装了!我看到你偷拍我了!”女子的声音更加尖锐,她的语气充满了不信任和愤怒。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好奇地打量着这对争吵的男女。车厢内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其他乘客也开始感到不安。
男子的脸色变得难看,他站起身,面对着女子,眼神中闪烁着愤怒的火花。男子情绪也被女子指控给激怒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那只眼看到他偷拍了。
男子也一脸怒气冲冲,他当着周围这么多人的面,手指着女子喊道:我今天,她怎么说都可以,如果她不拿证据,我把她手机砸掉。行不行。
车厢里顿时充满了一股浓重的火药味,所有人都不免想起了之前的一起地铁偷拍案例,而那件事被指控的男子至今还没等到诬陷女子的道歉。
女子看着男子气势大开,有点怂了,半天没说话,她立马担心自己会不会怀疑错了,万一男子真的没有偷拍,那手机就要被砸掉呢。
女孩心里在做思想斗争,犹豫不决到底该怎么办?她去哪里拿证据,她只是怀疑而已。她有些后悔,自己行为太过激动了,万一得罪了人,是不是很难收拾下场。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大冬天的,拍到啥了,拍羽绒服呢?
也有人说,这种及奇怪倪匡最好不要陷入自证陷阱,谁怀疑谁提供证据。
也有人表示,多简单呀,直接报警好了。
最终,女子默不作声,可是她竟然起来开头,那就得把这件事落实下去,于是她报警了。
事情的最后,男子和女子被带到地铁警务室,去了解情况。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女子指控男子偷拍,那她就得拿出证据来。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到底有没有偷拍,偷拍证据在哪里?女子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男子偷拍了她,否则她的指控不会成立。
2、偷拍别人涉嫌侵犯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案中,如果男子确实偷拍了女子,那么他的行为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女子是否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本案中,女子在地铁上与男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指责男子偷拍她,并要求检查男子的手机。这种行为导致车厢内的气氛变得紧张,其他乘客也开始感到不安。
尽管女子的初衷可能是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但她的行为方式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扰乱了地铁上的公共秩序。
对此,你怎么看?
森迪
公主病,自己以为是仙女下凡呢,大家都追着你拍,穿着羽绒服你告诉我拍啥?拍你的水桶腰吗?
用户10xxx77
多穿点衣服,能被拍到什么不能看的东西?
用户10xxx63
像这种人就别出门。
雨过温存
现在有些人脑子进水了别人犯得着偷拍她?你以为你长得跟刘天仙一样漂亮?
虚怀若谷
女子诬告应该是违法犯罪!男子偷拍涉嫌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