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开车带着八十七岁的老母亲出去散散心。谁能想到,母亲患有老年痴呆,

博仑有意思 2024-11-25 05:13:01

陕西西安,一男子开车带着八十七岁的老母亲出去散散心。谁能想到,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突然间就大喊大叫起来。男子捂住了母亲的口鼻,不让母亲出声,结果导致母亲窒息没了。男子拿胶带把母亲口鼻封住了,之后自己吃安眠药,又割腕了。等到第二天早上,妻子发现了遗书,赶紧报了警。男子被救了,经过鉴定,男子作案的时候是抑郁发作。法院一审、二审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来源;潇湘晨报) 2020 年,患上老年痴呆的刘老太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她儿子小安专门回了趟老家,把她接到西安来照料。 刘老太这病啊,时好时坏,动不动就扯着嗓子大喊,有时还抓起东西乱扔,这样的状况持续了 3 年,把安顺折磨得心力交瘁。 2023 年开春,小安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照顾生病的母亲让他几近崩溃,内心的苦和压力,像块大石头压得他快喘不上气了。 更让小安受不了的是,母亲每天就睡两三个小时,大半夜也不消停,扯着嗓子喊,拉屎拉尿都不知道去厕所…… 这些琐碎事儿一点点地消磨着小安的耐心,把他的神经都快折磨断了。 2023 年 5 月 12 号,晚上 6 点多,小安见母亲情绪不太稳,就想着带她出去转转,说不定能让她安静点。 随后,他开着车带着母亲出去散心。 看着路边的景色,刘老太的情绪确实好了点,小安心想,只要母亲能安静下来,这一趟就没白跑。 一个小时后,他开车回到小区,刚停好车,睡着的刘老太醒了。 谁能想到,刘老太突然又激动起来,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还拿起车上的木枕头乱砸。 小安怕她这一叫引来别人误会,着急之下,伸手捂住了母亲的口鼻和脖子,结果捂的时间太长,母亲竟然窒息死了。 小安看到母亲没动静了,整个人都吓傻了,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也活不下去了。 看着母亲,他脑袋里冒出个想法,万一母亲又活过来,没人照顾可咋办? 于是,小安找来透明胶带把母亲的口鼻封上了。 之后,他回了家,写了遗书,找了张母亲的遗像,接着拿上被子、食物回到车上。 小安做完这些,对这世界彻底没了念想,在车里吃了安眠药后割腕自杀。 第二天早上 7 点多,小安的妻子发现了他留下的遗书,吓得赶紧报了警。 民警找到了车上的小安,把他送到医院,小安被救了回来。 经过鉴定,小安顺得了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作案的时候,他正处在发病期,有分辨能力,可控制能力差,属于有限定责任能力。 原来,小安在 2023 年初被诊断出失眠、焦虑症,那时候他就有了自杀和“带走”母亲的念头。 虽说小安生病了,可他还是得承担法律责任。 1、母亲患了老年痴呆,安顺得养她、照顾她。 《民法典》第 26 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刘老太因为生病没法自理生活,小安作为儿子,就得照顾她。 刘老太生病情绪不稳,老是大喊大叫,照顾这样的病人确实压力特别大。 但小安不能因为这个就夺走母亲的生命,就算他抑郁发作,可还是有分辨能力的。 2、一审法院判定,安顺犯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 18 条规定:还没完全丧失分辨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得负刑事责任,不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小安作案时,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属于还没完全丧失分辨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但是,小安虽说在发病期,只是控制能力比较弱,所以还是得承担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一审法院给小安顺判了有期徒刑 10 年。 小安不服提起上诉,说自己没有故意杀人。 3、二审法院判决 《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觉得,小安自己供述是因为身体原因,才有“带走”母亲的想法。 母亲大喊大叫的时候,他长时间捂住母亲的口鼻、脖子,导致母亲窒息死亡。 后来又担心母亲没人照顾,就用透明胶带缠母亲口鼻。 所以,小安主观上是有杀人故意的。 而且,留下的遗书也能证明这点。 因此,小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过,考虑到小安作案时抑郁发作,控制能力弱,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小安的亲属也请求对他从轻处罚。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此,满是悲伤和无奈,曾经一心想照顾好母亲的儿子,最终因为扛不住压力和绝望,走上了绝路! 面对生病的老人,那些压力和困境到底该咋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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