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医用耗材目录调整要点概览
说事同仁
2024-11-09 13:45:56
🔍 目录编码重大变革: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针对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了第三次意见征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国家医保分类编码的简化,从20位缩减至15位。这一改变意味着编码不再与个别注册证和企业直接关联,而是指向一类产品。
📅 挂网数据新动态:
根据最新政策,企业一旦成功挂网,并且其产品对应到新的15位编码目录,即可实现单独收费。
⚠️ 重要提示:
拥有15位编码并不自动意味着产品能够对应到可单独收费的耗材目录。未来,采购中心将严格审查进院注册证的适应范围是否与国家的三级分类和15位编码准确对应。
💼 医保支付政策的新走向:
在前两次的意见征集中,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被视为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产品。但在第三次征集中,关于产品是医保报销还是自费的问题并未被明确说明。
🤔 待明确的关键问题:
-是由江苏“十三个地级市”自主制定医保支付政策,还是由省里统一制定? 各地的支付比例是否一致?
- 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等同于医保支付?对于医保支付的产品,是否存在同类产品的支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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