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17岁少年骑车,发现路边摔倒一个老人,头都出血了,他赶紧下车,打算扶起来,他联系了老人的家属,家属过来后,老人却突然抓住他的腿,说是少年把他撞倒的,并且反手就给少年5个巴掌,少年报了警,当民警还原事情的经过时,老人慌了。
(来源:政法频道)
小孟骑着他心爱的小车,他心情愉快,微风吹拂他英俊的脸庞,他一边欣赏着沿途美丽的风景,一边迎风前进。
突然他看到路边的一个树荫下,躺着一个大爷,头破血流。
不好了,有老人摔倒了,都流血了。
小孟看见了,着急不已,大爷流血的部位是头部,这可大可小。
此时的路边,没有行人,车辆也寥寥无几,即使有车辆经过,也不为大爷停留。
小孟是个心善的男生,他真害怕大爷一直流血,生命就会有危险,他来不及多想,就过来了。
他过来看到大爷,躺在地上,嘴里还呢喃着什么,小孟就担心了,这大爷意识都不清晰了,开始说胡话了,得赶紧先联系大爷的家属。
他着急地问大爷,是否记得家里人的电话,但是大爷说话含糊不清,小孟根本就听不清楚。
无奈之下,小孟只好拿起老人的电话,然后联系到了老人的家属。
联系老人的家属后,小孟才松了一口气,他也不敢轻易扶老人,他害怕老人年纪大了,摔倒之后有哪里不对劲,扶起来反而加重了老人的负担。
但他也不敢轻易离开,他要留下来保护老人。
他蹲了一会儿,脚有些麻了,他就想着站起来活动一下。
他缓缓站起身,双脚原地踏步,却不料脚步声将大爷给惊醒了。
大爷突然抓住他的腿,大喊道:“就是你把我给撞倒的,你别想给我跑。”
“大爷,误会了,不是我把你撞倒的。”小孟听到大爷的话,以为大爷是被撞糊涂了,就赶紧解释道。
但大爷站了起来,嘴里嘟囔道:“我没有说胡话,就是你撞的。”说完,扑过来就要打小孟。
小孟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后来他闻到大爷身上的酒味,这才意识到大爷是喝醉酒摔倒的。
看着大爷对他紧追不放,小孟意识到,现在跟大爷说什么也不管用,大爷反正也没有摔坏,躲着他,不被打就行,等老人的家属过来就好。
于是大爷紧追小孟,要打小孟,还要小孟送他去医院,小孟躲着大爷,始终不敢还手。
终于大爷的家属来了,小孟正想跟大爷的家属解释清楚这件事情。
结果大爷对着小孟连扇了5个巴掌。
大爷下手很重,痛得小孟都感觉有些晕头转向的了。
大爷对家属一直在说,是小孟把他撞倒的,他要小孟送他去医院。
老人的家属也不了解情况,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小孟,当时也着急起来,想要带老人去医院。
小孟被老人一直缠着,家属来了也着急,眼看这件事就要说不清了,他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紧到来之后,大爷依然坚称就是小孟撞他的,坚持要小孟送他去医院。
小孟看着民警到来,却两眼泛着泪光,一时间不知道如何说清楚这件事情,只好一直摇头,他捂着被打红的脸,委屈地说道:“这大爷真不是我撞的”
民警看到大爷和小孟的言辞都不一致,知道事有蹊跷,看着小孟委屈的表情,看到小孟的车辆也没有碰撞的痕迹,民警调看了监控,决定还小孟一个清白。
在监控面前,事情非常明朗,可以清楚地看到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小孟只是好心想过来扶他,帮他联系家属而已。
并且在大爷整个追打的过程中,小孟始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事实面前,民警没有对小孟进行任何处罚,因为小孟没有任何过错。
反而是老人,即使他和家属都向小孟道歉了,老人依然被行政拘留9日,并且罚款了200元。
对此,大家纷纷拍手叫好,终于老人讹人的事情,有了具体的答案了,他们都说这个罚得好。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此事呢?
1、小孟是出于好心,出于见义勇为,打算过来扶老人的,即使在扶老人的过程中,老人不小心受伤,他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更何况现在老人的受伤是自己造成的,并不是小孟造成的,所以小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老人不分青红皂白污蔑小孟,还让小孟送去医院,实际上这是讹人的行为,构成诈骗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很多年轻人不敢扶老人,就是这个原因,就是怕老人讹人,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老人殴打小孟,这样的行为也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老人已经被行政拘留9日,并且罚款200元,对于小孟来说,这也是一个安慰,因为他的那一份善心没有被辜负。
对此,你有何看法?
用户10xxx96
扶老人,都不知道家长怎么教的,反正我家穷,每日挣钱忙的要死!教孩子都是看到老人躲远点
用户10xxx61
为什么讹诈没有付出代价?帮忙人起诉敲诈勒索者精神赔偿
用户13xxx69
应惩罚性赔偿两万元给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