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私了有什么好处和弊端?

云南立刻谈 2024-08-10 15:38:07
相对“私了”(双方协商解决)来讲,“公了”途径有耗时长、成本高、取证困难、鉴定机构不中立、诉讼风险等种种不利因素,“私了”解决对专 业知识要求低,更能够简便快捷地处理问题。但通过“私了”解决过程中双方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掩盖事实真 相且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 目前,为了规范患者依法、理性维 权,确实有多个地方都制定了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医 疗纠 纷中,若患方索赔超过一定金额,则不得自行协商。例如部分地方规定如下: 《江西省医 疗纠 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近 亲属或者其代理人请求赔付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医 疗纠 纷 ,医 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及其近 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医 疗纠 纷人 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山西省医 疗纠 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发生医 疗纠 纷后,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 2 万元的,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广东省医 疗纠 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医 疗纠 纷赔付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公立医 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自行协商处理;医患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对赔付金额 10 万元以上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的机构进行鉴定,明确责任。 《浙江省医 疗纠 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医 疗纠 纷索赔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公立医 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会调解,索赔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滕州市医 疗纠 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规定:公立医 疗机构就医患纠 纷与患方自行和解的,其经济补偿、赔偿zui高限额不得超过 2 万元;索赔金额 2 万元(含2 万元)至 8 万元的,应当选择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解决;索赔金额 8 万元(含 8万元)以上的,应当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 疗过错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 院提起 诉讼。 由于字数限 制,再多的小律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可以在地方官网进行查阅或者直接咨询当地卫建委哦。 大家还想知道哪些医法知识呢,可以留言哦,我们会尽量为大家维 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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