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搅蛮缠!”江西赣州,一对母女购买了从深圳到上海的火车上铺票,可她们竟然强占他人的下铺。还口口声声说自己花了买下铺的钱,是12306系统的问题。
(来源:凤凰WEEKLY)
据了解,母女是在第三方平台上买的票,买票过程中支付了一笔手续费,或许上铺的票钱加上手续费就是下铺的钱。
等到一名女乘客上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下铺被母女占掉了,就请母女去她们自己的铺位上。可大妈却说,这就是自己的铺位,自己买的就是下铺。
可女乘客表示,自己的腰不太好,也不方便爬到上铺去,所以还是希望让一让。
可大妈立即表示,这个下铺就是自己的铺位,已经和别人换过了。女乘客的铺位就在上面。
女乘客对大妈的言论表示很无语。只能向列车员求助。后来才知道,大妈的铺位就是上铺,只不过女乘客前面一位下铺的乘客,出于好心,在列车员的协调下,答应跟大妈换了。后来这位乘客因为是短途,已经下车了,现在下铺的铺位已经被女乘客买了。
列车员和大妈母女沟通过程中,大妈不仅不肯让出下铺,大妈的女儿还直接甩了一句,你们直接和69岁的老人沟通吧,你们自己搞得事!
等到列车员和大妈沟通的时候,大妈不是说,自己花的就是下铺的钱,有权利享受下铺,就说,自己和女乘客商量过了,女乘客马上同意了,只不过因为列车员到来,所以女乘客又不同意了。
后来大妈直接霸着女乘客的下铺,对列车员说,是铁路系统的问题。
@胡萝卜说法
1. 有网友说,人老了不是道德绑架的理由,什么和69岁的老人去说,69岁怎么了,69岁就应该坐下铺吗?
话说回来,下铺本来就是人家女乘客买的,人家让给你,你就得补差价给人家,这里面还有情分,你得感激人家。人家不让给你,这也是本分,没什么好说的呢!
占着人家的下铺不挪窝,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老了,身体不好,这种借口和理由实在太低级,让人小瞧。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本案又该如何认定呢?
2. 民法典第815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每一个坐火车的人都应该知道,什么叫做“对号入座”,买了什么座位,什么铺位,就应该坐在哪里,而不是胡搅蛮缠,恶意拉扯。
老人买的是上铺,却坐在下铺,没有按照当初与铁路部门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就属于违约。
3.也有网友说,这大晚上的,卧铺里的人都在睡觉,大妈二人胡搅蛮缠,严重影响了其他乘客休息。对大妈母女二人,列车员跟他们废那么多话干啥,直接把乘警叫过来处理就可以了。
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认定大妈二人已经严重扰乱了车厢秩序,影响了乘客休息,乘警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的。
4.虽然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但这并不是老人可以肆无忌惮,胡搅蛮缠,蛮不讲理,倚老卖老,霸座抢座的理据。
很多网友都说,这事不能惯着,该依法处罚就依法处罚,该上征信限制乘坐高铁就上征信,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一平
这就是寻衅滋事,有什么好说的,拘留!
干掉水文
清雅之士
直接扔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