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四川成都,五岁小女孩与女同伴在小区道路边上玩耍时,一位路过的老太突然

一场军场梦 2024-04-21 16:33:43

“太坏了!”四川成都,五岁小女孩与女同伴在小区道路边上玩耍时,一位路过的老太突然踢了女同伴一脚,小女孩见状气不过,并回踢了老太一脚。可谁曾想,老太却又扇了小女孩一巴掌。小女孩母亲得知这件事情后,立即调监控并上门找老太理论。老太的监护人声称老太的智力有问题并向小女孩母亲道歉。最终小女孩母亲没有追究老太的法律责任。

(来源:星视频)

据了解,小女孩今年才五周岁。其母亲唐女士声称,其上门讨要说法时,老太本人解释称,是两个小女孩挡住其前行的道路,其才会踢人的。

而至于老太为什么会扇唐女士女儿一巴掌,则是因为唐女士女儿先踢了她,她才会还击的。

但唐女士的女儿事后解释说,她是见女同伴无故被人踢,一时气不过,才会踢向老太的。

唐女士从老太监护人得知老太是智力有问题,并已经向其表示道歉后,唐女士一时心软,就决定不再追究老太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有网友表示,事发地点是在小区内,视频可以清楚看到,老太完全可以通行的,所以老太就是故意的!

也有网友认为,大家完全可以通过视频来判断是非,老太就是坏、欺负两个小女孩,大人她肯定不敢!

还有网友认为,唐女士的女儿还击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问题。唐女士应该要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正如网友所说,现场实际情况并没有挡住老太进行的方向,且从法律上讲,任何原因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否则就会被以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注意!殴打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都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即应当处10-15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但是,未成年人和70周岁以上老人违法,一般都不会被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处罚,但罚款是免不了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明确规定,70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第13条同时还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也就是说,即便唐女士报警处理,如果公安机关证实老太已经年满70周岁或者真的智力有问题且作案时没有自主能力,公安机关确实不会执行拘留处罚。

其次,不会被拘留处罚,并不代表不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只要是违法犯罪行为并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的,那么行为人就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最后,存在智力问题的老人,从民法上讲,是属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侵权责任应当由存在监管过失的监护人来承担。这一点,没有异议。

民法典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118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不论是未成年人还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只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都负有监管义务,因此,监护人存在监管过失所造成的损害,监护人就应当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网友认为,家人明知老太的智力存在问题,就不要让其单独外出,否则监护人就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唐女士应当要追责才能引起监护人的重视,否则还会再犯!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532
一场军场梦

一场军场梦

谢谢你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