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立遗嘱将3套价值不菲的房子平分给3个子女,可令她寒心的是,立完遗嘱后,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4-01-03 13:17:21

上海,老人立遗嘱将3套价值不菲的房子平分给3个子女,可令她寒心的是,立完遗嘱后,子女们都像变了个人,平时不再嘘寒问暖也就罢了,在其生病的时候也不来看望。老人一气之下,改立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宠物医院,一时间令人唏嘘不已!(来源:齐鲁壹点等)

据悉,重阳节前夕,有记者走进中华遗嘱库,中华遗嘱库一负责人介绍,2年前,有一位阿姨将自己的3套房产全部遗赠给宠物医院,用以照顾她所养的猫猫狗狗以及它们的后代。

而记者本以为这位阿姨没有子女,结果负责人告上法庭,这位阿姨不但有子女,而且还有3个。

之前曾来立过一次遗嘱,将3套房子平分给3个子女。

而之所以改立遗嘱,是因为阿姨发现立完遗嘱后,数年以来,3名子女不但平时连个嘘寒问暖的电话也不再打,就连在她生病的时候也不来看望她。

阿姨觉得寒心不已,于是便想将3套房产留给一直以来陪伴自己的猫猫狗狗。后因猫狗不能成为受赠主体,便将房产全部留给宠物医院。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这是对子女该有多失望,才将房产留给宠物医院。

也有网友说,看了这么多案例,老人还是别这么早分家,谁孝顺就给谁。遗嘱立的太早了,让孩子知道的也早了,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还有网友说,3个孩子要是只有1个2个不孝顺可以理解,但是3个孩子全部不孝顺,父母也应该好好反思反思。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1、首先,《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更是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换句话说,赡养父母属于成年子女的强制义务,与是否继承无关,即便父母不将遗产留不留给子女,或者说子女不在乎继承与否,都应当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2、其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换句话说,赡养父母,并不是只管父母吃喝就行了,或者认为父母有钱就无须赡养,即便父母物质上已无需求,子女也需要关心、关爱父母,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

具体到本案,无论阿姨的孩子有何难处,又出于何种原因,连个电话也不给阿姨打,确实令人寒心!

3、再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换句话说,遗嘱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生前有权以遗嘱的形式处分遗产的,决定给谁或者不给谁,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阿姨可以将房产留给子女,也可以留给宠物医院,用以照顾自己的猫猫狗狗。

4、还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阿姨可以遵循自主意识,改立遗嘱,而在遗嘱改立给宠物医院后,如果发现与子女之间存在误会,或发现子女良心发现而改变等等,还可以再重新修改遗嘱。

5、最后,你照顾我小,我照顾你老!遗产有价,亲情无价!阿姨这么做,或许只是一时生气,本意其实还是想要点温暖!

望这位阿姨的子女能够理解阿姨的苦心!要知道,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行孝莫等才是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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