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事业单位的工会,并不是单独设立的独立部门,大多挂靠合并在别的科室,像综合办、党群工作部里面。
我先后在两家事业单位待过。规模大、人员多的单位,才会单独设置工会办公室,配有专职工会干事,但绝大多数县一级事业单位,编制名额紧张,根本没有多余编制单独划出工会岗位,工会工作,直接交给综合办或者党群部的人员兼职负责。
平时大家看到的节日发慰问品、组织体检、职工困难补助、文体活动、工会经费报销,这些工会业务,全是综合办的工作人员顺带完成,一个人身兼数职,既要做单位公文、会务、后勤,同时还要承担工会大大小小的事务。
小单位里工会就是一块牌子,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人员还是办公室那几个人,本职工作优先,工会工作属于附加任务。
当然,牌子合并、人员兼职,不等于工会的职能就取消了。工会经费是单独核算,慰问、福利发放依旧要按工会条例落实,只是没人专职干,经常出现忙的时候,工会事项就要往后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