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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案真正值得深思的,是那五位不再追责的去世者。 南博案宣判,徐湖平获刑三年,

南博案真正值得深思的,是那五位不再追责的去世者。
南博案宣判,徐湖平获刑三年,舆论的焦点大多落在刑期、罚金与罪名定性之上,但此案最沉重的看点,从来不是徐湖平一个人的判决,而是调查组锁定的29名责任人,其中5位已经离世,依法不再追究责任。
自然人死亡,刑事追责主体消灭,追诉程序终止,这是法治的程序规定,但不是对他们当年行为的豁免,更不代表历史责任就此清零。
当年这批人,手握文博机构的管理权、人事任免权,说一句“带回家鉴赏鉴赏”,谁敢不低头?
这绝非某一个人的单独违规,而是权力链条集体失守的结果。
人已逝去,刑罚无法施加其身,法律无法再对他们作出判决,可当年他们笔下的签字、默许的违规操作,实实在在造成珍贵文物流散,辜负捐赠者的赤诚,留下难以弥补的文化损失。
普通人朴素的正义观,期待所有犯错者都得到惩处,但法律有其边界,追责止于死亡。
这恰恰是此案最深刻的警示:权力一旦缺乏刚性约束,隐患可以埋藏数十年。
可流失的文物呢?
追索之路漫长坎坷,文化上的损失已经难以挽回。
惩戒是事后补救,制度才是事前防线,案件可以画上句号,但对权力运行机制的反思,不能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