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丈夫出轨小25岁KTV女子,偷偷转账97万多!事发杭州,男子在KTV认识这名女子,长期瞒着妻子一笔笔转出巨款。被原配起诉之后,男子还在法庭上辩解,双方只是娱乐场所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仅仅发生过几次关系,不存在包养、同居,这些钱属于服务费,不该返还。但是法庭不认这套说辞!一审判决,第三者返还全部97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二审开庭之后,依旧维持原判!只要男方一口咬定是消费、投资,这笔钱就要不回来。记住一条关键法律常识,婚内擅自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只要没办法拿出扎实证据证明属于正常商业消费,法院一般直接认定属于婚外无偿赠与,全部转账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起诉要求全额追回。婚姻里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其中一方可以随便大手大脚送给外人的。大家觉得,这笔钱全额返还,这个判决合理吗?遇到这种情况,原配该不该果断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