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这个律师的一番质问,让法官哑口无言!律师:“都说私生子是无辜的,难道原配不无辜顾

这个律师的一番质问,让法官哑口无言!律师:“都说私生子是无辜的,难道原配不无辜顾吗?造成私生子无辜局面的是那个明知别人有老婆还要往上凑的女人和那个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现在他们联手就想用孩子来绑架法律,让原配来买单吗?做梦!”

律师说:“在古代,嫡庶尚且有别,在现代的法治社会,婚姻的契约精神就是财产权的底线。我的当事人恪守婚姻,忠诚经营家庭资产,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承担财产被瓜分的后果?如果法律只保护生下来的孩子,却不保护守得住的妻子,那婚姻的契约精神何在?那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又置于何地?”

这段话一出来,网上吵翻了天。有人叫好,说终于有人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有人皱眉,说这律师冷血,孩子有什么错。两边都有道理,但两边都只说了一半。

我把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捋一捋。

法律确实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这是写进民法典的,白纸黑字。这条规定的出发点不难理解,孩子没法选择自己怎么来到这世上,大人造的孽不该让一个婴儿来背。这个道理站得住脚,也是文明社会该有的底线。

可问题出在“同等权利”这四个字落到现实里,落在谁头上。一个男人在外面有了孩子,法院判他付抚养费,这钱从哪儿出?从他个人财产里出,这没问题,天经地义。可要是他的财产是和原配共同打拼攒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呢?那就等于原配辛苦半辈子攒下的家底,被划走一块去养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甚至是背叛证据的孩子。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炸?

律师抓住的就是这个点。她不否认孩子无辜,她说的是另一件事:造成这个孩子“无辜”局面的那两个人,一个明知对方有家室还往里钻,一个管不住自己背叛婚姻。这俩人才是始作俑者。现在他们联起手来,用孩子的名义,把代价转嫁到守规矩的那个人身上。法律要是照单全收,那守规矩的人反而吃了亏,这叫什么道理?

我认识一个阿姨,就是这种情况。她跟丈夫从摆地摊干起,二十多年攒下两套房一个铺面。丈夫五十岁那年跟一个比他小二十岁的女人好上了,生了孩子。离婚的时候,法院把一套房判给了那个非婚生子。阿姨拿到判决书那天哭得站不住,说那房子是我一箱一箱货搬出来的,凭什么给那个女人生的孩子。她不是恨那个孩子,她是恨这套规则让她连恨都恨得理不直气不壮。

法律界其实也一直在吵这个事。有学者提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应该由过错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不能动夫妻共同财产里属于无过错方的那一半。这个思路我觉得挺靠谱。孩子该养,但该谁养谁养,不能让没犯错的人替犯错的人掏钱。婚姻是契约,契约就得有违约成本。现在的情况是,违约的人付出的成本太低,守约的人承担的代价太高,这本身就是在鼓励违约。

还有一层更隐蔽的东西。很多人一说这事就搬出“孩子是无辜的”来堵嘴,好像谁提原配的损失谁就是跟孩子过不去。这套话术挺厉害的,把一个复杂的利益分配问题,偷换成“你忍心看孩子受苦吗”的道德绑架。可原配就不无辜吗?她守着这个家、守着这份契约,最后财产被分走、尊严被踩一脚,还得被劝“大度一点”。大度这两个字,凭什么总是让受伤的人来说?

我个人觉得,真正的公平不该是和稀泥。孩子该有保障,这个保障应该落在过错方的头上,而不是无过错方的头上。法律要保护孩子,也得保护守规矩的人。要是守规矩的人最后发现,自己守了半天还不如不守,那婚姻这张纸就真成了一张废纸。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