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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广东广州,男子与前妻离婚时,儿子才2岁,抚养权给了前妻,孩子户口仍在他这

太离谱!广东广州,男子与前妻离婚时,儿子才2岁,抚养权给了前妻,孩子户口仍在他这边,他依旧给抚养费尽父亲的抚养责任。谁知6年后,当地教育局联系他,问他的儿子都七八岁了,为啥不上学。他这才发现,前妻未回来迁户口,而且以“未婚生子”的名义,为孩子重新办理了新户口,不仅改随母姓,连名字和身份证号都一并更换,拥有了另一套身份。自己早已被悄无声息“踢出”孩子的人生,被去父留子!男子崩溃了,他要求相关部门注销前妻办的假户籍!此事双方所在地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0年1月,男子和前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那时他们的儿子才2岁,户口在落在了男子老家,信息完整、手续正规,孩子也随父亲姓氏,一切都是正常状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在母亲那边,男子也始终以父亲的身份关注孩子成长。

他本以为,就算夫妻缘分尽了,自己永远是孩子的爸爸,抚养费和父爱与关怀不能减少。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前妻私下做了一件惊天大事,他整整被蒙在鼓里六年。

前妻没按照正规流程,去男方老家派出所办理孩子户口迁移。

而是另辟蹊径,直接在自己户籍地派出所,谎称孩子是未婚生育,以单身未婚生子的名义,偷偷给孩子重新上了一套全新户口。

更过分的是,在这套新户籍里,孩子的姓氏、全名全部被更改,直接改成跟随母姓,连身份证号码也一并换新。

等于孩子凭空多了一套全新身份,而这套身份里,完全抹去了父亲的所有信息。

也就是说,孩子名下长期存在两套户口:一套是真实合法、随父亲落户的原始户口,另一套是前妻靠虚假说辞违规办理的新户口。

这件事隐藏了整整6年,男子从头到尾毫不知情。

直到近期,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他,疑惑询问:孩子已七八岁,早就到了入学年纪,为什么迟迟没办理入学手续?

突如其来的问询,直接把男子问懵了。他一头雾水,仔细核查后,才彻底查清前妻6年前的违规操作。

得知真相的他又震惊又气愤,心里满是委屈和无奈。

6年时间,自己作为父亲,竟被完全隔绝在孩子的户籍信息之外,连孩子名字、身份都被悄悄换掉,被提出了孩子的人生。

自己被去父留子!自己清空消失了!这女人太狠了!

男子直言,前妻这种靠虚构未婚生子理由、骗取新户口、私自更改孩子姓名和身份信息的行为,完全不合规、不合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坚决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前妻违规办理的这套虚假户籍。

针对此事,律师也给出明确解读: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重新落户,有严格法定流程,必须提供亲子关系证明,且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单方面想私自改名、换户籍,只有凭法院判决才能办理。

《民法典》第1015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新生儿出生落户时,父母协商一致,可以直接随父姓或母姓。

已落好户口之后,未成年孩子要改姓氏,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不能私自改;即便离婚、抚养权归女方,也不能瞒着男方单方面改姓。

《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允许孩子随母姓、户口落母亲处,但前提是走正规迁移手续,父母协商一致。

女方不走户口迁移,而是虚构“未婚生子”,重新申报第二套户口,造成一人两户,属于违规,不是合法的随母落户、随母改姓。

离婚后抚养权归母亲,不等于母亲拥有单方面变更孩子姓名、重新申报户口的权利。

哪怕离婚、抚养权归母亲,男方依旧是法定监护人,享有监护权。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女方不能瞒着男方,虚构未婚生育事实,私自给孩子改名换身份。这种操作,侵犯了男方的监护权、身份权。

前妻没有走户口迁移流程,而是编造未婚生子的谎言,重复申报户口,造成孩子两套户籍、两个身份证号。

这套靠虚假材料办理出来的户口,属于虚假户籍,查实后应当依法注销,保留原来合法落户在男方老家的户口。

目前两地相关部门已经发函对接,正式介入调查处理。

婚姻结束不该斩断父爱,无论大人有什么矛盾,都不该拿孩子的身份、亲子关系私下做文章。

信源:时速新闻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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