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浙江宁波,杨女士在办公楼的公用厕所隔间内准备上厕所,门缝外竟然有男子拿手机偷拍,甚至没关闪光灯!女子孤身一人不敢正面对峙,男子逃之夭夭!
9月4日傍晚,杨女士正在公司加班。经过她的努力,手头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她也因为久坐而腰酸背痛,看电脑屏幕太久还有些头晕,便想离开工位休息一下。
于是她拿着手机起身,离开了办公室。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了,写字楼里没剩下什么人,穿过走廊,杨女士看到只有零星几个办公室亮着灯,四周十分安静。
杨女士继续走了几步,因为天气炎热,加上加班时喝了很多水,她感觉到有点想上厕所。刚好自己去过卫生间后,就可以把工作收尾直接下班了,不用再担心在回家路上找卫生间。
于是她走进该楼层的公用卫生间,男女厕分别位于两侧,她走进了女厕,并且当时并没有看到其他人。杨女士往里走,特地选择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隔间进入。
而杨女士并没有立即脱裤子上厕所,而是在马桶上坐下,拿出手机又看了几眼。她表示当时自己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就是等着下班,所以并不急。
而当杨女士的注意力全都被手机屏幕吸引时,她突然被从门缝外传来的闪光晃到了眼睛!但杨女士很快回过神来,意识到这是有人在厕所外通过门缝偷拍!
而门外的人可能是察觉到了杨女士的手机声音,也可能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闪光灯没关,便收回了手机,紧接着是几声脚步,可能要逃跑。
杨女士当即打开门,看到了偷拍者是一位男性。杨女士考虑到自己与对方存在身形力量上的差距,夜晚楼内也没有几个人,如果真的惹怒对方,自己恐怕凶多吉少。
虽然杨女士不敢贸然上前,但是她打开了手机录像功能,记录到了对方穿着短裤和运动鞋的腿部影像和两人交谈的声音。
视频中,杨女士和该男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厉声询问对方在做什么。而男子嘴里的回答含含糊糊,不停地后退着往女厕门口挪动。
杨女士想到自己如果当时真的脱了裤子如厕,个人隐私会全部被他拍到,顿时觉得心有余悸,而且十分愤怒。于是她大声呵斥对方,男子见状则赶忙逃跑了。
原本快要下班,结果被这么一出事情闹得心情糟糕的杨女士只能叹一口气,收起手机洗干净手,回到了办公室。
可她越想越后怕,当时环境那么安静,自己竟然都没有听到被男子尾随的脚步声。而且如果自己脱了裤子上厕所,后果肯定不堪设想。此人混在办公楼里,对所有上班的女性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于是杨女士决定将这段经历发布出来,让广大女性提高警惕,同时也倡议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杜绝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此事件中,虽然杨女士的隐私最终没有泄露,但该男子潜入女厕这种私密空间,偷拍他人隐私的实际行为已经发生,绝对是触犯了相关规定的。
所以,如果后续杨女士报警找到该男子,他将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删除所有侵犯他人隐私的资料,还需要向杨女士赔礼道歉。
而该男子如果传播了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或者用相关内容盈利,则会加重其违法情节,不仅要没收所有非法盈利所得,还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并且如果杨女士的精神收到伤害,例如出现失眠,心神不宁,或者害怕一个人去卫生间的情况,在提供相关医疗资料和诊断证明的前提下,该男子还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那么,你对杨女士的遭遇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来源:浪涨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