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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某位大咖说胚胎案的女主角应该感谢富豪丈夫在她患癌的时候给她治病,更应该感谢丈

头条某位大咖说胚胎案的女主角应该感谢富豪丈夫在她患癌的时候给她治病,更应该感谢丈夫给母女俩生活费,不应该把丈夫找小三的家庭私事吵得全网沸沸扬扬。

先不论是非,我先给大家讲讲我娘家发生的事实。

我哥和嫂子都是研究生毕业,上班不到一年,我哥发展势头比较好,两人商量之后,我嫂子辞职成了全职太太。

当时就我大侄女一个孩子,我父母都在帮带,家里先是有钟点工,后是有住家保姆。

嫂子全职在家之后,我哥很郑重地对全家宣布:“XX不上班也不是不挣钱,更不是花我的钱,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有XX的一半,她有权任意支配。”

为什么我哥会这么说?因为我父母是河南农村人,难免有河南农村老人的传统思想,认为媳妇不上班也不咋带孩子,有保姆有老人伺候,是吃他儿子的喝他儿子的享他儿子的富了。

我父母思想再落后,但都是妥妥的儿奴,儿子咋说就咋听。所以从我哥说了以后,我父母就改了之前的想法。

而胚胎案中,女主角是上班多年后才辞职在家,而且一个人带孩子。这样的情况,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还不如我那农村的老爹老娘,竟然认为女主角是吃男主人的喝男主人的了。

更可笑的是,看个病给个生活费,还要感恩戴德。这不是脑子有病吗,把丈夫本该承担的法定义务,包装成施舍的恩情,绑架受害者的人格。

再说了,婚姻契约不止包含经济供养,还有忠诚义务。不能说我给了你医药费和生活费,就拥有公开背叛家庭的特权。

遭遇重病已经是莫大磨难,当事人有权对丈夫背叛这件事表达委屈。家庭私事,不等于就要默默吞掉所有屈辱。不能要求受害者一边承受病痛,一边还要感恩对方的不忠,要求她隐忍闭嘴。

恩惠归恩惠,伤害归伤害。该尽的义务不能拿来当作道德枷锁,逼迫受伤害的人放弃维权、咽下委屈。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条,男主出轨多年,女主也没有选择分开把私事带到网上。只是因为男主涉嫌重婚罪(刑事犯罪),这就成了公共社会事务。

同时,还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这些揭露出来,已不是“家丑外扬”,而是公民依法维权。

公众讨论的不是八卦,而是法律是否对特权者网开一面——这关乎社会公平,绝非“私事”可以掩盖。

当一些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挥舞着旗帜和大棒的时候,麻烦你先问自己一句:如果是你,你会做到像你说的那样吗?

清朝已经灭亡了,小脚已经不用裹了,但有些人的小脑还裹着缠脚布,畸形而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