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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没上班,工资到底发没发?这才是最该说清楚的事? 福州公路中心那位刘姓员工

24年没上班,工资到底发没发?这才是最该说清楚的事?

福州公路中心那位刘姓员工24年没来上班,单位最近才登报让他返岗。消息出来以后,网上炸了锅。大家最关心的不是这个人去哪儿了,而是一个更扎心的问题:24年不在岗,工资到底发没发?

单位工作人员说“部分情况并非网友猜测的那样”。可具体是哪部分不是、哪部分是,没说。话说一半,反而让人更不踏实。

先看看什么叫“吃空饷”。按照官方定义,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但没实际到岗上班,还从单位领工资津贴的,就属于“吃空饷”。还有一种是按规定早该终止人事关系了,但人还在领钱。刘姓员工从2002年10月起就没来上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就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也就是说,2002年11月就能处理的事,拖到了2026年8月。

那这24年里,工资是怎么发的?如果一直在发,那钱去了哪儿?如果没发,那为什么24年都不处理这个“空编”?两种可能都说不通。

第一种可能:工资照发。那问题就大了。一个不在岗的人,24年领着财政拨款的钱。这些钱是纳税人的钱,是公共财政的钱。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每一分钱都来自财政。24年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真发了,这笔钱追不追得回来?谁批的?谁签的字?谁在把关?

第二种可能:工资停了。那问题同样不小。既然钱都停了,说明单位知道这个人不在岗。知道不在岗,为什么不早点把编制腾出来?一个编制空置24年,意味着这24年里有一个本该在岗的人没在岗,有一个本该干活的人没干活。事业单位的编制是有限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坑空了24年,就意味着一项工作24年没人做,或者别的同事替他扛了24年。

单位说人“失踪了,中心期间也多次找家属”。可找家属是找家属,走程序是走程序。一个人失踪了,单位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失踪,宣告之后人事关系怎么处理就有法律依据了。就算不走这条路,连续旷工15天就可以解除合同,这是白纸黑字写着的。可单位偏偏什么都没做,一拖就是24年。

这背后暴露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老毛病”——怕麻烦。辞退一个人,要写报告、要开会讨论、要走一堆程序。万一人家回来了,万一人家有特殊情况,万一惹上官司……这些“万一”加在一起,就把一个本该15天处理完的事拖成了24年。单位宁可让一个编制空着、让一份工资悬着,也不愿意主动去碰这个“烫手山芋”。

可“怕麻烦”三个字,解释不了24年。15天可以原谅,150天勉强说得过去,1500天已经荒唐了——可这是24年,将近9000天。

更值得琢磨的是,这不是孤例。2025年山西大同大学对10名长期脱岗旷工人员解除聘用关系。2026年山西太原二十九中一名职工自己举报自己“吃空饷”6年,调查组认定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湖南岳阳汨罗市弼时镇2025年底一次性解聘了9名无故旷工的在编人员。远的不说,2017年福建省就专项治理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可治理归治理,类似的事还是一再发生。

国务院2014年就转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16年,人社部等四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发了一堆,要求提了一串,可到了基层,还是有人24年不上班、24年没人管。

说到底,“吃空饷”不是一个人钻了空子,是一整套监管链条都失灵了。编制管理部门知不知道这个岗位有人?财政部门知不知道这笔工资在发?单位内部有没有定期核查人员在岗情况?这些问题,不是一个“不便透露”就能糊弄过去的。

公众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这24年的工资,到底发没发?如果发了,发了多少,谁批准的,现在打算怎么追?如果没发,那为什么一个空编能占24年,单位的人事管理到底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