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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一50多岁农民看一片“荒地”长了杂草,便开上四轮旋耕机轰轰烈烈翻了几天

陕西靖边,一50多岁农民看一片“荒地”长了杂草,便开上四轮旋耕机轰轰烈烈翻了几天,硬生生整出24亩松软的新地,正盘算着来年多收两万斤粮食,结果地刚翻完民警就找上了门......

涉事男子史某飞是陕西靖边本地村民,种了半辈子地,最见不得土地荒着。

今年7月初,他看自家宅基地东边大约三百米的地方,有一大片地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多年没人打理。

在他看来,这地荒着太可惜了,开出来种上玉米,一亩地少说打一千斤,二十多亩就是两万多斤粮食,能卖两三万块钱。

说干就干。他没找村里问过,也没去任何部门办手续,开上自家的四轮旋耕机就下了地。

旋耕机的犁刀深深扎进土里,把野草灌木连根翻起。

拖拉机嘟嘟嘟响了好几天,二十四亩地被他彻底翻了个遍,深褐色的新土平平整整铺在那里。

史某飞站在地头,心里美滋滋地盘算着来年的收成。

可他万万没想到,地刚翻完,民警就找上了门。

2026年7月12日,靖边县公安局沙石峁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说黄蒿塘村发生了毁林行为。

民警赶到现场勘验测量,又调取土地规划和林地权属资料。一查才发现,史某飞翻的这片地根本不是无主的荒地——它是登记在册的生态防护林地,承担着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

靖边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几十年来当地人和治沙模范一代接一代种树固沙。史某飞开着旋耕机几天工夫,就把二十四亩林地植被铲了个精光。

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毁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防护林地毁坏五亩以上就算“数量较大”。

史某飞这一下就是二十四亩,远远超了红线。最终,史某飞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替史某飞叫屈,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开了点荒地想多打点粮食,怎么就成犯罪了?说实话,这种心情我能理解。

史某飞跟土地打了大半辈子交道,在他脑子里,土地就是用来种庄稼的,荒着就是浪费。他没想过要去查查这地到底归谁管、算什么性质,更不知道翻个地还能翻出刑事责任来。

要我说,这里头有个最根本的问题——我们很多人的观念,跟现在的法律法规之间,差距太大了。在史某飞那一代农民的观念里,“开荒种地”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勤劳的表现。

可现在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早就不是那个逻辑了。每一块土地在规划里都有它的身份——是耕地、是林地、是草地,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保护标准。

你觉得它是“荒地”,法律上它可能是受保护的生态林。你觉得翻地是在“利用资源”,法律上可能是在“破坏生态”。

靖边这个地方,过去几十年一直在跟风沙作斗争。那些长满杂草灌木的“荒地”,恰恰是前人一棵一棵种出来、一代一代护下来的治沙成果。

史某飞翻掉的不是一片野地,是生态屏障的一部分。二十四亩林地一旦被毁,要恢复原样得花多少年?这个账,不能不算。

史某飞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不追究你。你觉得是“勤劳致富”,法律可能认定是“破坏生态”。这不是讲不讲人情的事,是规矩摆在那儿,碰了就得担责任。

希望史某飞的遭遇能让更多人明白,种地也好,干啥也好,光靠老经验不行了,得先搞清楚规矩是啥。不然,流了汗、出了力,最后还把自己搭进去,那才真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