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大妈拦住60岁大爷的去路,告诉他:“我单身,想找个伴,你需要吗?”大爷看大妈诚恳又真诚,动心了,直接跟大妈七拐八弯进入小巷子,不料,短短几分钟,从巷子出来,大爷身上的1000多块钱不见了。大爷后知后觉,知道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处理,没想到警方一查,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李某芳老家在丹东,老伴早早走了,偌大一间屋子常年只剩她一个人。刚独居那几年,她也盼着能找个伴,互相搭伙过日子。于是主动认识过几个单身老头,可几番相处下来,没人愿意真心待她,更不肯为她花钱。
日子久了,心里的怨气慢慢滋生,歪念头就钻了进来。她想着,既然真心换不来依靠,不如干脆借着黄昏恋的幌子捞点钱。
她辗转来到本溪,专挑独自出行、上了年纪的独居老人下手。
这些大爷大多孤单,渴望有人说说话,很容易放下防备。每次搭讪,李某都装作温和和善,主动聊家常,有意无意提起想找晚年伴侣。几句贴心话,就能拉近距离。
那天遇到八十多岁的王大爷,就是在本溪街头。李某上前搭话,说自己孤身一人,希望找个老实人相伴。
大爷很快放下戒心,愿意跟她去僻静小屋坐坐。前后仅仅三分钟,趁着大爷心神松懈、注意力分散的时候,李某快速摸走了他兜里整整3000元现金。
拿到钱之后,李某不敢多停留,立刻匆匆离开,搭乘车辆逃走。她心里清楚,这钱来路不干净,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就短短几分钟,没人能认出她,监控也未必能查到头上。
尝到甜头后,李某一次次重复这套手段。游走在丹东、本溪两地,先后接触十几名独居老年男性。
她佯装动情,短暂靠近,抓住时机盗取他们身上的退休金。她知道那些钱是大爷们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钱,可被贪念裹挟,她还是一次次收手不住。
陆续有受害老人察觉钱财丢失,前往本溪彩北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老人们的描述,调取街头沿路监控,顺着影像一路追踪,很快锁定了李某的身份。她早年就有盗窃的前科,信息一比对,警方立刻确定嫌疑人就是李某。
当民警在小旅店里找到李某的那一刻,她心里那层自欺欺人的侥幸彻底碎了。审讯室冰冷的椅子上,她老老实实交代了所有作案经过。短短一年时间,十几位老人被她侵害,涉案总金额超过十万元。
后来李某才明白,她想要的从来不该是靠偷窃得来的钱财。最初只是害怕孤独,渴望晚年有依靠,可她没有选择堂堂正正谋生,反而走上犯罪的捷径。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三分钟黄昏恋”,看似短暂无痕,每一次伸手偷窃,都在给自己积攒罪责。
法庭宣判,李某因盗窃罪获刑2年。铁窗之内,她常常回想那些被自己欺骗的老人。他们抱着寻找伴侣的期盼与她交谈,最后落得人财两空,满心委屈。一时的贪念,毁掉的不止是别人的积蓄,更是她自己剩下的晚年。
人人都盼望老有所依,但依靠绝不能建立在伤害他人、触碰法律底线之上。所谓三分钟的黄昏情缘,从头到尾只是我自编自演的一场骗局,最终困住的人,只有她自己。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某芳假意相亲获取老人信任,趁人不备秘密盗取现金,一年内多次作案,涉案金额超十万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完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法院依据本条对她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合理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5项规定,盗窃孤寡老人财物,认定“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降低一半。
李某芳专门挑选独居老年受害者,清楚钱财是老人养老积蓄,属于本条从重情节,法官量刑时充分考量了该恶劣情节,没有从轻处置。
李某芳想用相亲骗局谋取钱财,自以为手段隐蔽,但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属于刑事犯罪,侥幸心理不能躲开法律制裁,独居老年人外出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跟随陌生人前往偏僻地点,保护好随身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