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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视剧还离谱!7月26日报道,江苏常州,一男子深夜上门回收手机,和女子谈好价格

比电视剧还离谱!7月26日报道,江苏常州,一男子深夜上门回收手机,和女子谈好价格,准备扫码转账时,她的男友回来了,见家里有个陌生男人,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拳,又踹了一脚,解开误会后,男友非常愧疚,为了表达歉意,直接把女子手机送给他!
 
"比电视剧还离谱!"这话说的是常州手机店老板贾先生这两天经历的真事。
 
7月26日深夜11点多,贾先生按照白天和女客户的预约,上门回收一部iPhone15Pro。
 
到户后他按流程验机,和女客户把回收价敲定在3600元,手机拿在手里,正要点开扫码给客户转账——门突然被推开,女客户的男友下班回了家。
 
男友一进门,看见自己屋里深夜里站着个陌生男人,女朋友还在边上,脑子里的警报瞬间拉满。
 
他没问一句"你是谁、来干嘛",冲上来照着贾先生眼窝就是一拳,紧跟着又踹了一脚。
 
贾先生当场被打懵,眼眶肉眼可见地淤青肿起,成了网友说的"熊猫眼"。
 
女客户赶紧扑上来把两人拉开,连声解释"这是约好来回收手机的"。
 
男友这才知道闹了误会,看着贾先生捂着眼睛蹲在地上,愧疚得不行,他二话没说,把女友原本要卖的那台手机直接塞给贾先生:"这手机你拿走,算医药费。"
 
3600块的机器说送就送,贾先生接过手机,表示不再追究。
 
目前双方已私下和解,男方道歉并将原定出售的手机赠予贾先生作为补偿,贾先生接受道歉、不再追究。
 
但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还没真正"翻篇"《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可追刑责,贾先生被打到眼眶淤青红肿,需凭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判断是否达到轻伤标准;即便够不上轻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也能让打人者面临5到10天拘留加200到500元罚款,民事上还要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
 
也就是说,"送台手机"是双方私下的和解动作,并不能完全免除打人者的法定责任,要不要报案、要不要验伤,主动权仍在贾先生手里。
 
网友这边的争论也挺有意思,一边是上门服务从业者集体共情:"大半夜跑上门收机,挣的就是这份辛苦钱,平白无故挨一顿打,换谁都冤。"
 
另一边也有人站在男友角度嘀咕:"深夜11点、自家屋里、陌生男人——这仨条件凑一块,换哪个男的都得上头,虽说动手不对,但搁谁都难免上头。"
 
两拨人吵归吵,有一点倒是出奇一致:误会不是动手的借口,信息断层才是祸根,女客户要是提前跟男友说一声"今晚有人上门收手机",这一拳根本不会落下来。
 
这事看着像段子,戳中的却是真实痛点,上门回收、上门维修、外卖跑腿,这些夜里跑户人家里的服务者,靠一单单生意吃饭,最怕的就是"被当成坏人"。
 
贾先生还算运气好,遇上个肯承担责任、用一台手机抵医药费的男方;可下次换个不认账的,没有录音录像、没有订单记录,挨了打都没处说理。
 
做服务的记得工牌、订单、录音录像随身带;找服务的也记得提前跟家里人打个招呼,毕竟一句话能化解的误会,犯不着用一台手机和一身伤去买单。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剧情照进现实!江苏一小伙深夜上门回收手机,被女客户男友误会,揍成了熊猫眼》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