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塌了!内蒙古一女子接听电话,16岁的儿子遭人捅伤,她飞驰100多公里到达医院,儿子最后喊了一声“妈妈我好疼,想喝水”,随后永远闭上了双眼。
这是今年5月24日凌晨发生的事情。16岁的张瑞峰,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的一名高一体育生,刚刚在全旗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拿了4×100米接力赛第一名。几个小时前,他还在视频里跟妈妈分享夺冠的喜悦,妈妈回复他:“儿子加油,你是最棒的,在属于你的热爱里闪闪发光”。谁能想到,这竟是母子俩此生最后的对话。
那天晚上,瑞瑞和同学们一起庆祝。几个少年去了美食街区吃烧烤,消费了220元。饭后,有人提议去“探店”,一行人骑着电动车在夜色里穿行。凌晨1点多,他们来到一条巷子。巷子里有一处平房,几个孩子出于玩闹,拍了门、按了喇叭、吹了口哨。
然后,一个36岁的男人从巷口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单刃刀。
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瑞瑞和同学们骑上电动车准备离开,5辆电动车、10个人。经过那个男人身边的时候,他捅了一刀。一刀刺穿了瑞瑞的右胸,右侧腋下的位置,4厘米的裂口。锐器刺破右肺,大出血。
凌晨1时58分,警方接到报警。瑞瑞被送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直接进了ICU。凌晨2时27分,100多公里外的妈妈接到了电话。她狂奔赶到医院的时候,儿子已经在救护车上了。瑞瑞睁开眼睛看到妈妈,说了两句话:“妈妈,我好疼。想喝水。”然后他就再也没有醒来。转院到包头,上午8时38分,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16岁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嫌疑人张某,36岁,是那处营业场所的工作人员。警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立案。但整个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在网上,争议的声音已经炸开了。
有人说,半夜三更去踹别人的门,活该。有人说,如果是你凌晨被陌生人拍门,你能不生气吗?也有人说,这不就是“熊孩子”终于踢到铁板了?
我特别想对这些评论说一句话:一个16岁的孩子拍门玩闹,和他该死,这是两码事。
瑞瑞的妈妈史女士说了一句话,我看了很久:“他有错,但错不至死”。这句话有多痛,只有当过父母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她承认孩子做错了,她没护短,但她说,罪不至死。一个成年人,面对一群少年的恶作剧,第一反应是拿刀追出来,这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吗?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史女士和她的代理律师至今都没看到案发时的监控画面。没有看到孩子拍门的画面,也没有看到凶手行凶的画面,只看到了孩子在路边倒地的画面。一个涉及未成年人命案的刑事案件,家属连最基本的案发监控都看不到,这不奇怪吗?
还有一件事。据媒体报道,案发地点在当地已经营业了二十多年,有涉黄传闻。有周边居民说,那里经常有小孩上门“捣乱”,当地人管那叫“扰嫖”。如果这个情况属实,那问题就更复杂了。一个疑似涉黄场所,一个“看场子”的36岁男人,一群深夜游荡的少年——这几个元素叠加在一起,悲剧几乎必然会发生。
但我想说的是,不管那扇门后面是什么,不管那个场所是什么性质,一个成年人拿刀捅一个16岁的孩子,这都不该被轻飘飘地说成“活该”。
瑞瑞3月13日刚过完16岁生日。3月27日,他正式注册成为国家田径运动员。他是家中独子,父母离异,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一个在跑道上闪闪发光的孩子,一个刚刚拿到冠军的孩子,一个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凋零的孩子——他的人生永远停在了16岁。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那天晚上,那几个少年没有去拍那扇门,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答案是肯定的。但我也在想另一个问题:如果那个36岁的男人没有拿起那把刀,一切是不是也不会发生?答案同样是肯定的。
凌晨拍门是不对,扰民确实招人烦。但再怎么烦,也不该拿刀杀人。一个36岁的成年人,面对几个孩子的恶作剧,连最基本的克制都做不到——这已经不是脾气坏能解释的了。这是暴戾,是失控,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
这件事情给我们所有人的警示是什么?我觉得有两层。
第一层,给所有家长。我们的孩子在外面,面对的是一个并不温柔的世界。有些玩笑真的开不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门后面等着你的是什么。我们需要告诉孩子,敬畏规则、敬畏生命、敬畏未知的危险。这不是胆小,这是保护自己。
第二层,给所有成年人。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一个成年人应该有成年人的克制和理性。你面对的是几个少年,他们做错了事,你可以报警、可以呵斥、可以教育——但你不能拿刀。一刀下去,一个家庭碎了,你自己的家庭也碎了。不值得。
法律会给出最终的判决。《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希望法律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让这个16岁的少年能够安息,让那位失去独子的母亲能够得到一点点安慰。
但再公正的判决,也换不回一个孩子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