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夜查,朱某被拦下,呼气酒精检测4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车开不了了,她喊朋友吴某来接。吴某到了现场,交警顺手一查,152mg/100ml,血检173mg/100ml,醉驾。
朱某当场就懊悔了:“我真不该给你打电话!”最终朱某罚款1500块,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吴某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司法机关。
两个爱喝酒、也爱酒后开车的人成了朋友,出事了第一时间想到喊对方,结果对方也在酒里泡着。这让我想起一句话,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两个人能走这么近,是因为习惯和认知本来就相似,谁也没觉得酒后开车是个大问题。吴某接到电话的时候,可能已经喝到有点上头了,他大概没听清朱某说了什么,只是本能地应了一声“我来”。平时习惯了酒后开车,听到“来接我”就直接上车了。
所以,这事不是巧合,两个好朋友,是两个同样对规则缺乏敬畏的人。那通电话,只是把两起违法同时暴露在同一个卡点前。这一次,是交警拦下来了。如果一直没被查,终有一天会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两个人都觉得自己那点酒量没问题,觉得路不远、没什么人,但正是这种“觉得没事”的心态,让酒驾和醉驾的悲剧一次次出现。
我也不能否认,两人感情确实到位,一个电话就赶来,这份仗义值得尊重。但法律不认义气,只认事实。
最后说个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罚款扣分,醉驾留案底,影响本人及子女政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