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任性,一个冲动!”湖南长沙,一名女子在商场遛狗不拴绳,吓到一名男子的女友。男子要求女子道歉,怎料,女子死活就是不肯道歉。
男子与女子争论无果,于是当众抱起女子的狗就要往楼下扔,女子见状护狗心切,一边撕心裂肺的喊叫,一边上前拉扯男子。
而由于被女子拉住,再加之有护栏阻拦,男子最终没能把狗扔到楼下。
不过,女子虽然保住了自己的狗,但是随即“啪”的一声被男子扇了个大嘴巴子。
随后,男子转身离开,而女子则留在原地痛哭!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人只是男子,直言一巴掌扇出了社会正气!
每个人对动物的接受度完全不同:有人天生怕狗、有被狗扑咬的心理阴影,哪怕小型犬无攻击性,突然冲过来、围着人打转,都会让人产生强烈恐惧。
再温顺的狗,遇到巨响、陌生人拉扯、争抢、受惊,都可能突然扑人、抓人。动物情绪无法百分百预判,“从来不咬人” 只是过去状态,不能保证当下、以后不会伤人。
养狗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出门遛狗拴绳是每个养狗的人应该遵守的规范!遛狗牵绳不是约束狗,是保护路人、也保护养犬人自己。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二)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
第24条更是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下列单位和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五)餐饮场所、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
第46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
女子遛狗不栓绳也就罢了,还堂而皇之的进入人流密集的商场,很显然已经违法!过程中惊扰到男子女友,还不认错道歉,更是错上加错!
不过,男子的做法虽然解气,但是同样不可取!
男子在当时的情况,完全可以向商场寻求帮助或者报警,事后还可以依法向女子索赔。
男子没有依法维权,试图将女子的狗抛到楼下,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如果真的抛到楼下,还会涉嫌高空抛物!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砸伤了路人,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虽然女子有错在先,又“先动手”拉扯了男子,但女子拉扯男子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狗,也没有主动殴打、伤害男子,这种情况,男子反手给女子一个巴掌,很显然也不是正当防卫,需要承担赔偿、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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