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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终害己!7月17日下午4点半左右,湖南平江县老城区的一家店铺着火了。附近的居

害人终害己!7月17日下午4点半左右,湖南平江县老城区的一家店铺着火了。附近的居民看见冒烟,赶紧打了报警电话。公安和消防的人很快就到了场,消防队员动作也快,没多长时间就把明火给按住了。

火是灭了,可这事儿的结果太让人难受。三个人没了命。好多人一开始听到这新闻,第一反应就是店里失火,里头的人没跑出来,被火烧死了。

这个想法很正常,谁看见着火都会这么想。可平江县公安局当天晚上发的通报,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跟大伙儿猜的完全不一样。

通报里写了这么几个事儿。犯罪嫌疑人寻某某,男的,42岁,跟那个店铺的老板之间有矛盾纠纷。这人跑到店里放了火。火是他亲手点的。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本人当场就死在火场里头了。店里另外两个人被救出来之后赶紧送医院,但伤得太重,最后也没救回来。

这话什么意思呢?放火的人,自己没能从自己点的火里头跑出来。这个细节一出来,整件事的性质就不一样了。这不是什么意外失火,不是电线短路,不是煤气泄漏,这是一桩刑事案件。

寻某某心里头有气,跟店老板有过节,选择了放火这种极端手段来出气。可他没想明白一件事,火烧起来之后,谁在那儿谁遭殃,火不会认人。它不会因为是你点的火就不烧你。寻某某把自己也算计进去了。

平江县老城区那片儿,街道窄,铺子挨着铺子,房子也旧。一旦烧起来,火蹿得快得很。寻某某把火点着之后,火势一下子就起来了。

他想跑,没跑掉。被困在里头了。店里的另外两个人也倒了霉,被救出来的时候已经伤得很重,送到医院也没挺过来。

警方通报里头没有细说寻某某跟店老板到底有什么矛盾,只说是"矛盾纠纷"。具体是钱的事儿还是别的事儿,是吵过架还是积怨已久,这些还得等后面的调查结果。案子还在办,更多细节得慢慢查。

可不管什么矛盾,放火这个做法太极端了。寻某某想报复别人,想把别人的店烧了出气,结果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了。

店里那两个人更冤枉,他们跟这场纠纷有没有关系?是不是正好在店里?这些现在还不知道。但两条人命,就这么没了,搁谁身上都接受不了。

不少人在网上看到"纵火的人自己也死了"这个信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仨字,活该。说实话,放火的人自己死在自己点的火里,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自找的。

可要是往深了想想,这事儿挺可悲的。一个人恨到要去烧别人的店,恨到连法律都不管了,结果自己也没活成。他要报复的店老板还活着,他自己倒先没了。

寻某某跟店老板那点矛盾,具体是啥事儿咱不知道。可能是一笔钱没算清楚,可能是平时有什么磕碰咽不下那口气,也可能早就积了怨。但不管因为啥,走到放火这一步,说明这人已经完全被那股火气给控制住了。

人被火气控制的时候,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可干完了之后呢?后果得自己扛。寻某某这回连扛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件事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过日子谁还没个磕磕碰碰?邻居之间有摩擦,做买卖的有分歧,朋友之间闹不痛快,这都是常事儿。遇到矛盾了,有的是办法解决。

找人评评理,找中间人说和说和,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这些都是正路。放火、动刀子这些极端手段,千万不能碰。

一旦碰了,后果就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了。寻某某把火点着,火烧成什么样、自己能不能跑掉,他根本控制不了。

平江县公安局和消防队反应其实挺快的,接了警立马往现场赶,到了就赶紧救火救人。可火势太快了,三个人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这案子的更多细节还得等警方慢慢查。但已经知道的这些,足够让人寻思寻思了。一个42岁的大男人,因为跟别人有矛盾,放了火,结果死在了自己点着的火里。店里的两个人,是被这场冲动连累的。

火能把东西烧光,但烧不掉人心里的疙瘩。寻某某想用火把问题烧没了,结果是问题还在,人没了。两个无辜的人也搭进去了。

愿走了的人安息。也希望大伙儿都能记住,碰到再大的事儿,再大的火气,也别拿命去赌。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