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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一女子胸闷不适,前往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做心电图,接诊男医生未拉诊室

广东揭阳一女子胸闷不适,前往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做心电图,接诊男医生未拉诊室遮光帘,屋内顶部监控完整拍到她暴露的胸腹部私密区域,事后林女士长期精神煎熬,确诊急性应激反应合并焦虑抑郁症。

事发当天急诊科诊室装有全天运行的安防监控,镜头正对检查病床。做心电图需要掀起上衣、裸露前胸,可医生图省事,既没有关上诊疗室房门,也没有拉上专门遮挡监控与外部视线的厚窗帘,直接安排林女士躺床操作。检查中途林女士抬头,清晰看见头顶监控直直对着自己,当下羞耻、恐慌瞬间涌上心头,草草做完检查便匆忙离开。

这件事之后,林女士持续陷入心理阴影,时常反复回想当时被镜头拍摄的画面,夜里失眠多梦、莫名心慌自卑,害怕监控录像被工作人员翻看、流传出去,不敢再独自去医院,情绪持续低落。她前往心理专科就诊,经过专业评估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同时伴随中度焦虑抑郁,需要长期定期做心理疏导、服用调节情绪的药物。

林女士留存了就诊单据、诊室现场实拍、心理诊断报告等完整证据向医院追责。院内自查后确认,涉事医生未落实隐私保护操作规范,科室日常也未明确要求做暴露类检查时遮挡监控、拉闭窗帘,监控机位长期没有做防护遮挡,多重管理漏洞共同侵犯患者隐私权与人格尊严。

什么概念?心电图、彩超这类需要裸露身体的检查,医疗机构有明确操作准则:单人诊室、关门、拉遮光帘,避开安防监控拍摄范围。安防监控作用是院内治安管理,绝不允许拍摄、储存患者私密身体画面。即便监控录像没有外泄,客观上完整记录下当事人私密躯体,本身就构成隐私侵害。

不少网友觉得监控仅院内留存,不会外传,认为林女士反应过激,心理问题有些夸张。

说这话的人忽略两点关键事实。第一,监控录像存储在医院后台,多名安保、行政、医护人员都有调取权限,存在被私自翻看、拷贝外泄的隐患,受害者长期活在隐私泄露的恐惧里,精神压力真实存在;第二,《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拥有隐私权、身体权,医疗机构未尽到隐私保护义务,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应当赔偿心理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以“视频没流出”免除责任。每个人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突发当众暴露、被镜头拍摄带来的羞辱感,足以诱发应激类精神疾病。

更魔幻的是,医院配备窗帘本就是为保护患者隐私,却沦为摆设,医护长期漠视规范,直到出现患者精神受损的纠纷才重视整改。很多医院只看重诊疗结果,忽略就诊过程中的人格尊重,类似隐私疏漏事件屡有发生。反观合规医院,检查床会加装遮挡隔断,监控避开诊疗区域,从硬件上杜绝偷拍风险。

更现实的是,普通人就医遇到需要裸露身体的检查,有权主动要求医生关门、拉帘、调整监控角度;如果医护拒绝配合,可以当场提出异议、留存现场证据,事后向医务科、卫健委投诉。一旦出现隐私泄露、精神受损,可通过协商、诉讼索要相应赔偿。

说到底,行医不止治病,更要尊重患者尊严。一条小小的遮光帘,隔开的不只是视线,更是患者的羞耻与不安,医院管理制度缺位、医护意识淡薄造成的精神伤害,理应付出对应的赔偿与整改代价。

所以整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一段监控视频有没有外传,而是医疗机构必须把患者隐私保护落到每一步诊疗流程,同时也提醒所有人,就医时不必羞于维护自身隐私,遇到不合规操作及时提出保护自身权益。

屏幕前的网友说说,医院诊室监控该如何设置才能避免拍到患者隐私?如果就医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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