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女子坐火车,不料突然来月经,把床单给弄脏了,她问列车员该怎么办,列车员说,要不就自己清洗干净,要不就赔偿180元,女子没有钱,只能去洗床单,之后站到下车。
而他们发布的情况说明,却和女子所说的不一样,他们说没有向女子收取费用,并且主动让女子不要洗床单,但女子还弄脏了别的东西,女子说他们情况说明有不实内容,于是起诉了他们。
两边各说各的,谁也说服不了谁。 女子这边当然不认。她觉得这份通报有很多不实内容,还有故意引导舆论的嫌疑。自己明明是被逼着洗床单,怎么就变成工作人员主动帮忙了。自己明明站了一路,怎么就变成又坐这儿又坐那儿了。 吵来吵去没结果,女子干脆直接起诉了。
今年4月她委托律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兰州客运段告上了法庭。6月18号,山西晋城当地法院正式立案了。 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是一百多块钱的事吗,至于闹到打官司?还真至于。
这事早就不是钱的问题了。是一个普通人面对官方通报,有没有讨说法的权利。是一份盖着公章的说明,能不能随便改变一个人的公众形象。
其实这事最该聊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火车上的女性服务到底够不够。生理期这种事,谁也没法精准预测。出门在外突然遇上,手忙脚乱太正常了。火车上连个卫生巾都买不到,这不叫事吗?
好在兰州客运段后来也改了。去年12月开始,他们在有销售资质的列车上,开始卖女性一次性卫生用品。虽然是花钱买不是免费送,但至少能应急,不至于让人家大半夜到处找。
还有床单弄脏赔偿这事,铁路确实有规定。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遇上生理期这种特殊情况,能不能灵活一点?非得要么赔钱要么自己洗,二选一,听着就冷冰冰的。
现在案子已经立了,接下来就等法院判。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希望这件事能让铁路部门多想想怎么把服务做细。出门在外,谁都有个不方便的时候。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准备,比事后发通报打官司强多了。
说真的,这官司最后谁赢谁输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再有人在火车上遇上这种事,不用再自己蹲那儿洗床单。重要的是女性出门坐车,不用再担心突发状况没处解决。这才是这件事真正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