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套315万的房子,
签了两次合同,
一天后就抵押出去了,
卖房人直到银行来收房才反应过来。
这不是骗子太狡猾,是流程里真有空子可钻。
张女士卖房,先网签了全款合同,过户当天收到48万,第二天房子就被抵押给陌生人,拿走180万。
她手里那份按揭合同,根本没网签,也不备案,等于白纸一张。
宁波不动产中心说得很明白:没网签,就不能过户。
可实际操作中,网签和抵押之间隔了两天多,这空档被钻了个透。
中介小应名下挂着三家空壳公司,专干这种“代持+快押”活,佣金拆成三块,打点、包装、分钱,一步不落。
案子已立为合同诈骗,不是普通违约。
段某离婚刚办完就找人买房,合同自相矛盾,钱一分没付给张女士,全用来还旧账、分赃、转前妻账户。
张女士现在能做的:等警方追钱,告抵押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去自然资源局申请撤销抵押登记,再举报中介公司。
法律不帮糊涂人,只认红章和网签号。别的,都是假的。
签了字,不等于卖掉了;过了户,不等于安全了;有合同,不等于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