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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自受!”6月19日报道,上海,一男子接女友下班时,发现她迷迷糊糊的,又听见

“自作自受!”6月19日报道,上海,一男子接女友下班时,发现她迷迷糊糊的,又听见女友说自己好像被老板摸了,他觉得女友被下药欺负,于是愤怒报警,两人还在公司大闹,结果发现老板是清白的,这下女子悲剧了!网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今年 1 月 15 日,乙某去一家金融公司试岗,还没签正式劳动合同。当天下午 5 点多,老板甲某和她在办公室隔着长桌喝了点洋酒,聊了聊工作。一个多小时后,6 点 25 分,乙某正常走出了办公室。

楼下,男友丙某早就等着接她下班。一见面,乙某就表现得迷迷糊糊的,说自己头晕还吐了,跟平时酒量完全不一样。她跟男友哭诉,说老板强迫她陪酒,还在喝酒的时候摸了她,怀疑酒里被下了药。

这下男友可气炸了。换谁听到女朋友被人这么欺负,不得火冒三丈?他立刻拨打 110,报警说女友可能被老板下药欺负了。警察马上赶到现场处理。

如果事情真像乙某说的那样,那这个老板绝对是人*渣。但问题就出在 —— 办公室里发生的一切,都被监控拍得明明白白。

警察调取全程监控,所有人都傻眼了。从下午 5 点到 6 点 25 分,两人一直分别坐在长桌两侧,中间隔着老远,全程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乙某喝酒期间神态清醒、行动自主,离开时走得稳稳当当,根本不存在意识模糊的情况。

更打脸的是,监控里根本看不到老板强迫她喝酒。按甲某后来的说法,反倒是乙某多次主动提议要喝酒。

警方结合监控录像、双方笔录以及现场勘查,最终查实乙某所说的被下药、被骚扰全都是子虚乌有,属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公安机关依法对乙某作出行政拘留 3 日的处罚。

按说事儿到这儿,乙某该认错了吧?可她偏不。她不服处罚,还提起了行政复议。更过分的是,在警方还没出最终结论的时候,她就伙同男友跑到甲某的写字楼里大闹起来。

俩人当着楼里其他公司员工、商户和路人的面,大声嚷嚷说甲某下药、强令陪酒、性骚扰,甚至还往强奸那个方向说,用各种侮辱性言语人身攻击。他们还在大厦其他公共区域到处传播,搞得整栋楼人尽皆知。

一时间,"老板潜规则女员工"、"职场新人被欺负" 的标签死死贴在了甲某身上。甲某可不是普通小老板,他是金融投资圈深耕多年的资深从业者,还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这种莫须有的指控,对他的声誉造成了毁灭性打击。按甲某的说法,很多客户看到传言后都对他产生了怀疑,不少合作也受到了影响。

甲某彻底忍无可忍。今年 3 月,他一纸诉状将乙某告上法庭,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10 万元。

5 月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乙某在报警后未经查证属实,就公然在公共场所宣称甲某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甲某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已构成名誉侵权。

最终判决乙某在大厦公示栏张贴书面致歉信(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张贴不少于 7 日),并赔偿甲某损失 2000 元。

很多人觉得 2000 块钱太少了,跟甲某受到的损失比不值一提。但这个判决的意义不在于钱,而在于明确了一个道理:诬告陷害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乙某不仅要公开道歉,还留下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记录,对她以后找工作、考公都会产生影响。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判决。有人说 "真是自作自受,本来想讹老板一笔,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也有人说 "幸好有监控,不然这个老板这辈子就毁了"。

说实话,我特别能理解乙某男友一开始的愤怒。换做任何有责任心的男人,听到女朋友说被欺负了,第一反应肯定是保护她。但保护女朋友不能建立在诬陷他人的基础上。

没凭没据就相信一面之词,然后报警、跑到人家办公的地方大闹,这不仅对他人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诬告行为会严重透支社会对真正受害者的信任。当 "被性骚扰" 变成一种可以用来打击报复、敲诈勒索的武器,那些真正遭受了性骚扰的女性,再想站出来维权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会被质疑是在 "碰瓷"、在 "博眼球"。

所以说,乙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无辜的甲某,也伤害了所有真正需要帮助的女性。她用实际行动给所有想靠谎言走捷径的人上了一课: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你撒的每一个谎,最终都会变成打在自己脸上的巴掌。

成年人的世界,最珍贵的是诚实,最可怕的是贪婪。不要总想着走歪门邪道,不要总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如果把 "防人之心" 变成了 "害人之心",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