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就是个笑话!”浙江绍兴,一76岁大妈,存了100多万养老钱,她好几次差点被人骗走积蓄,就把钱给儿子,让他帮自己保管,万万没想到,儿子拿着这笔钱大肆挥霍,花40万给媳妇买车,又花10万欧洲游,大妈一看苗头不对,跟儿子要钱,儿子不给,突然凌晨出车祸去世,大妈跟儿子和孙子要钱,儿媳却矢口否认有这笔钱,还说她儿子生前欠了不少外债,大妈崩溃了:养老的人和养老的钱都没了,让我咋活呀?
王大妈76岁了,老伴6年前撒手人寰先走了一步。
王大妈想的开,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她只能接受,虽然很想老伴,但也只能接受现实。
老板去世后,王大妈和儿子去做了公证,她成了老伴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再加上她大半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100多万养老钱,是她晚年生病、吃饭、过日子的全部倚仗。
王大妈身体还可以,轻手利脚,一个人过日子,手里攥着这笔钱,就想安安稳稳过余生。
没成想,王大妈连着好几次差点被人骗走积蓄,每次都是最后关头反应过来,吓得她连着好几天睡不好觉。
她年纪越来越大,记性一天不如一天,总怕哪天脑子一糊涂,真把一辈子的积蓄全给骗子转走,到时候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王大妈思来想去,觉得最靠谱的人还是自己亲儿子,就把这100多万全部转到了儿子名下,只说让他帮忙代为保管,自己什么时候要用,什么时候再跟他拿。
一开始,她还挺放心,觉得亲儿子总不能坑自己这个当妈的,钱放在他那里安全。
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不对劲。儿子拿着这笔钱,转头就花40万给媳妇买了辆新车,之后又带着一家人去欧洲玩了一圈,光旅游就花出去10万。
眼看着钱哗哗往外流,王大妈心里慌了,赶紧找儿子要剩下的钱,想自己重新拿回来保管。
可儿子嘴上一直应承着“放心”,实际一分钱都没往回退,母子俩就这么拉扯了快一年,钱的事一点进展都没有。
谁也没料到,意外来得这么突然,儿子凌晨开车出门,路上出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人当场就没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王大妈本来就已经心痛得直不起腰,转头去找儿媳和孙子要自己那笔养老钱。
对方却直接矢口否认,说从来没见过这笔钱,反过来还说她儿子生前欠了一大堆外债,家里现在根本拿不出钱。
王大妈只觉得天旋地转。本来想着把钱交给儿子,既能防骗子,又能靠儿子给自己养老,结果现在养老的人没了,养老的钱也打了水漂,一把年纪连个落脚的保障都没剩下。
不少街坊邻居,知道这事都替她着急,后来老人找了律师咨询,才知道当初说好的代为保管,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约定。
儿子私自把钱花在家庭开销里,这笔债本该算夫妻共同债务。
哪怕儿子已经去世,只要儿媳和孙子继承了他的遗产,就得在继承的范围内把钱还给老人。
王大妈已经走了法律途径维 权,养老钱攥在自己手里才是最踏实的,哪怕是亲人间的托付,也得提前把白纸黑字的约定写清楚,别让一辈子的辛苦钱,最后落得个没处找的下场。
《民法典》第888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王大妈把100万交给儿子时明确约定为代为保管,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保管合同关系,儿子并非款项所有权人,无权擅自处分。
儿子私自挪用保管款用于家庭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儿子离世,他继承人也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管款的返还责任,王大妈有权通过诉讼主张合法权利。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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