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给金主进行辩解,讲述之前有应聘的员工动不动就闹事,说没钱吃饭了、要报警之类。而最终那家深圳科技公司则解释说,有些工人只做一两天要离职,要求结算工资必须发钱,说自己没钱吃饭了。他们觉得很难处理,于是就提出了这个要求。
但是德先生认为,员工在流水线上做了一两天离职,也就应该给人家结工资。难道工人每天的工资钱还不够吃饭的吗?假如这家公司正常给结算工资,怎么可能与员工会闹呢?这其中蕴藏的还不就是如果员工只做了一两天,公司不愿意结工资吗?就想不给结算工资,免费做吗?
真的建议,这些公司好好去反思,不要将问题都推到了流水线的工人身上。该结算就结算,那么技术好的工人也愿意来这家公司,否则有可能在劳动者那里,也会将这家公司列入黑名单。这不就彻底变成劣币驱逐良币了吗?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