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上海,一女子买了六楼房屋,让其父母居住,然而却因原业主曾反对加装电梯而被邻居拒绝父母搭乘电梯,为了让父母不再承受“爬楼之苦”,女子也愿意支付9.7万余元分摊费使用电梯,却还是遭到了拒绝。女子直接诉到了法院,要求确认其使用电梯的权利! 来源:【中国蓝新闻】 2023年2月,高女士看中某小区6楼一套房,准备给父母居住。她了解到该楼栋正准备加装电梯,但原业主已在征询阶段表态反对且未支付分摊费用! 这意味着即使电梯建成,该户也无权使用! 再三考虑后,高女士仍然买下了这套房。由于电梯使用权问题,原业主在房价上给予了一定优惠! 高女士父母入住后,上下楼不便。为了让年迈父母不再“爬楼之苦”,她希望按照原加梯资金分摊方案支付9.7万余元,换取使用电梯的权利! 她的请求遭到其他业主拒绝。邻居们认为,原业主反对加梯且拒付费用,导致电梯工程拖延,他们为此垫付了误工损失等额外成本! 更重要的是,加梯集资时间已截止,高女士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若按原分摊方案支付即可使用电梯,对其他先行出资、付出大量心血的业主而言并不公平,有“坐享其成”之嫌!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使用电梯的权利。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高女士遂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上海二中院法官接到上诉后,认为双方诉求都有合理之处! 他前往案涉小区所属居委会详细了解情况,听邻居们讲述因一户反对导致项目延误的艰难过程! 法官向楼栋加梯代表详细询问了加梯总费用、各户分摊支出、施工进度拖延情况及加梯代表因原业主反对加梯占用的日常工作时间等,以此核算楼栋内其他业主的损失! 在面对面交流中,紧张氛围逐渐缓和! 法官提出“分摊费用+额外补偿”的方案,既考虑高女士父母的实际出行需求,也对先行者的付出与风险给予弥补! 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和解:高女士在支付原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再自愿提供一定补偿,其他业主则同意她家享有同等使用电梯的权利! 这起个案虽以和解告终,但暴露的普遍性问题不容忽视! 加装电梯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折射出不同楼层的阳台,也照见了城市更新中难以调和的利益与情感分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