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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陈佩珊通讯员思法)“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迎来销售热潮。部分不法分子借机通过寄送所谓的“礼品单”实施诈骗,威胁公众的财产安全。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相关典型案例。
阿俊在网上看到代寄“引流”广告单的消息后想试试,主动联系了消息发布者。“上家让我用境外聊天软件,我就觉得肯定是干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我当时缺钱,一时冲动想赚些钱。”阿俊按照对方要求,将大量含有诈骗信息的“礼品单”进行封装,并填写了快递单。
随后,阿俊委托从事快递中介服务的小木,将这些包裹寄出,从中赚取差价。阿俊曾明确告诉小木,这些包裹装着“礼品单”,可能会被投诉。但阿俊给出的费用比普通快递寄递费用多20%,小木心存侥幸,同意了。
因为单子量大,小木又把业务转包给同行小由,三人最终寄出涉案包裹共5万余件。阿俊及其上家向小木支付快递费共28.8万元。寄出的“礼品单”中,有一张导致林女士被诈骗100万余元。
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